John** wrote:被照到就很慘了......(恕刪) 好險已經過很久了......聽說 固定式的照相機很多都已經移位子了好像有更先進的=強大稅收收入機=加入.....馬路上奇怪的攝影機越來越多....攝影機的功能好像都很強大 旁邊外掛的裝備都一堆........請各位同學最近安份一點!!......
根據2007年7月4日公佈之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五項 汽機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 (包含所有道路) 8000 - 20000 3點汽機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80公里以上,未滿100公里 (包含所有道路) 12000 - 24000 3點汽機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100公里以上 (包含所有道路) 24000 3點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上述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除處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包含所有道路) 30000 - 90000 3點汽機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除處理上述述罰緩外,並當場禁止駕駛,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需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第四十三條第四項 汽車駕駛人有上述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並需參加道路安全講所以超過速限60公里是會扣牌的,感謝同學"1970515"提供!!!這也是小弟希望各位學員若有"高速巡航"時,請勿自述罪行於網路上,除了對自己不利之外,對於後進的學員恐有失去"高速巡航"的權利!快樂出門,平安回家,不收罰單,自在翱翔!
seafishleo wrote:太可惡的警察了......(恕刪) 走那幾條都要注意 很多移動式的在橋墩後方 隱藏著我記得限速60-70 所以每次出遊都會一個打頭陣第一個被照到 其他就會煞的住我們有在那條跑到24x 呵呵
TO各位通運學長們小弟終於在今天中午人生第一次騎車摔車了在台三線 大溪往三峽的路段第一個左彎小弟就這樣飛出去了小弟的JET POWER 兩個後照鏡斷掉了 右邊大燈殼也磨的超級醜小弟的右手整個鮮血直流 右腳也整個在痛(包含右屁股= =)左手只有輕微的小擦傷所幸並無大礙那時候面有台汽車還好他急煞不然小弟就要晚七天回家了...很巧的是小弟那時只有一頂AGV的安全帽防摔手套放在台北的家正好要去拿誰知道居然就摔了...小弟要休息一陣子了人身部品真的很重要希望各位大大一定要先買好人身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