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公平正義不要官商勾結不知道發文在這裡合不合適,如有不當還望指正。google了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的相關問題,大家主張的依據,不外乎:1.重型機車的繳稅比較多,為何只能行駛一般道路。2.美日先進國家均允許,為何唯獨台灣不可。3.重型機車非一般機車。
mnkj11 wrote:我要公平正義不要官商...(恕刪) 其實不只是大型重機我們想要的是路權平等不是我們要跟慢車掛在一起的路權大型重機跟客貨車掛在一起的路權如此兩極化路權還有大型重機跟普通重機沒有分別只是台灣的造車工藝不如人台灣機車無法長時間巡航才導致一堆人對150排氣級距車輛上高架橋跟快速道路有所疑慮
xopen520 wrote:其實不只是大型重機我...(恕刪) 但我個人真的認為基於平等對待的原則持有大型重機駕照的騎士, 騎乘少於250cc的白牌車, 並可以穩定的在速限邊緣行駛也要一同開放快速道路路權意思就是, 以駕照(駕駛能力)來認定路權, 而非車牌顏色
josh2266 wrote:民國68年,那時全球...(恕刪) 該說是弄巧成拙嗎?以當時的科技,高速公路只能10~13km/L吧可是加減速性能同等的250級機車卻可以輕易跑出1/2的油耗這應該算是對交通工具的視野的狹窄吧交通部現在統計城際運具,也都還沒辦法把機車納入計算三大都會區多少人跨縣市通勤,竟然都不在政府的規畫當中交通部真的滿瞎的
其實還有個源頭就是禁行機車、車種分流來鎖國的政策,從30年前戒嚴時期開始的禁行機車與重機禁止進口,把150cc以上的機車在國民面前消失,長達30年來教育民眾機車是不入流、危險,是晉升到汽車的過渡性運具,政府砸下大把銀子建設的高快速道路排除服務機車族群,一般道路更是以禁行機車道來壓迫機車路權,想要使用私人運具行駛更方便快捷安全的高快速道路就只有買車一途,終於在wto的壓力下現出原形,官員本想讓台灣永遠不會有高於150cc以上機車存在,想要永久實施禁行機車政策,這下卻因為wto重機路權讓官員們無法自圓其說汽機車車種分流的合理性,依然頑固的堅守台灣這個先禁國家的先禁政策,真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