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y6336 wrote:酒駕還撞死人咧~~是不是要禁~~是否要退出高速公路...(恕刪) 樓上在講什麼 酒駕本來就不能上高速公路啊 是違法的唉 連交通規則都不懂 也想上國道 真的很多無辜老百姓會媽媽號
兇手才26歲賺得了什麼錢????結果只有付頭期款而已~沒那個屁股還想吃瀉藥~~重機就是奢侈品~賺得不多就安份點~培養一個不要花太多錢的興趣~還有~闖禍了還要爸爸出來~爸爸陪你出來沒關係~但你應該是主角~怎麼變成都是爸爸在講話呢小孬孬楊凱翔你幾歲了啊~請重機界抵制這種"毒瘤"~
hichanel wrote:重傷害罪殺人未遂.....(恕刪) 都達不到構成條件~頂多是傷害,並無喪失功能何來重傷害之事實,事主也沒殺人阿!殺人事實何在?一個人有錯也不能因為群眾的正義,亂灌罪名吧!補踹一腳固然可惡,但亂灌罪名的人等同枉加冤獄,難道不可惡???你被踹你會很生氣對吧?你被誣陷其他罪名你會不會更生氣?
與其讓重機消失不如提高取得重機駕照門檻如:三年以上無任何交通違規紀錄(相信這對喜歡追求速度的重機騎士來說是蠻高的門檻)一來可以提升重機騎士的素質二來想取得重機照者平時也會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台灣的用路人安全會更有保障!(完全理想化...)
38try wrote:一台重機是多少錢??...(恕刪) 通常能買重機的人自己都有另一台四輪了能有多餘的錢去買一台重機怎麼會有人不眼紅?重點是舊是有人喜歡在這邊 唉呀 因為誰誰誰不乖 所以要禁重機那誰誰誰開四輪酒駕 不就要禁止汽車 禁酒嗎?=======回歸正題=======補踹的最好也受到重罰那位楊先生最好被吊銷駕照 規定多少年不得再考取(永久更好)道德淪喪 我想他們可能一輩子都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