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nhuayubaby wrote:在我看來是用2%的...(恕刪) 憲法保障有比例%數是嗎?你格局會不會太小了一點以你這些類似文章的回覆率,我如果不理你,我真的會於心不忍再來汽車占用機車道,行駛路肩、鑽車陣等,嗯...以你的標準我想就不需再贅述
所以哪天看到你開車被大貨車壓扁 我們也可以說 " 爽 "了嗎?你這種人真是可惡忘了說 大貨車司機 還要背負上應注意未注意 還有 業務過失傷害或是致死 可憐的大貨車司機amanti88 wrote:說實在的, 看到這...(恕刪)
平心靜氣而言...高速公路真的有些意外(下雨積水,障礙物),及飛濺物品(小石子,掉落物品).在高速下重機騎士一下子反應不及或過度容易摔車,也容易造成後方追撞.最重要是這種意外..肉包鐵比鐵包肉危險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