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叔叔 wrote:很多規範一破道德就會如同溜滑梯往下一去不返你能自制守法別人卻遊走規範邊緣一開住戶大會就烏煙瘴氣有問題嗎??有~~~問題很大!!!我會覺得社區規範一開始就該嚴一點不要有灰色空間以後才不會失控 這很妙一樣是違反規約怎麼認為開放多停會有人違反歸約放雜物規定不能多停就不會有人違反多放機車?
big_man wrote:老問題了,最後還是...(恕刪) 所以各位是覺得如果有人因為把房子租給別人,導致環境問題,管委會規定你房子(私產)不能租人也是合理囉~~~~管委會覺得你家人住的人太多,增加電梯負荷,人多出入多也比較吵可以規定一戶只能住幾人囉?住小孩容易吵鬧,可以規定不能住小孩嗎?
orea2007 wrote:所以各位是覺得如果...(恕刪) 這就是台灣大樓非常特有的文化,當初買車位白紙黑字的"規定",所以在買車位時要爭取可以再停一台機車(重機),不然日後一堆白癡住戶或是管理處在那靠北真的很冤。
EdisonTarot wrote:汽車格可以停放兩台車,但多一輛車子需要增加500元清潔費,或是停放社區專屬規劃的位置。...(恕刪) 這個汽車格是你買的,然後管委會要教你如何使用這個汽車格?你們的新社區在海邊嗎?他要跟你收清潔費,你就說你不需要清潔就好了!有意見請他來告你~--------------
好好奇一個車位怎麼可以停進一台汽車加上一台重機??是停車格很大 還是汽車是小車 像smart或是march??會這樣問 是因為我也有一台轎車跟摩托車 可是怎麼樣都停不進同一格不知道有沒有停車的照片可以給我參考一下謝謝~~
EdisonTarot wrote:請教各位網兄,事情...(恕刪) 建議樓主先搞懂何謂,專有部分還是約定專用部分如果是後者,透過區權會決議,禁止一位雙停,而且規約送交區公所核備,還是有限制效力喔! 如果你認為不妥? 可以再去打官司。否則依照建管處一罰就是四萬?當然你是新屋管委會應該還很嫩,相信規約沒有訂立,現在高興你怎停,只是你的家假如真是這樣人士,相信房價不會太好,久而久之你會發現住戶開始走道,隨意堆東西 ,社區是大家的,別再挑戰管委會,以後你會發現沒有人要當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