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強 wrote:
看了很多網友的回文...好像大部份認為全是騎士的錯...
個人看法是歸屬責任不同,小妹妹不走斑馬線過馬路,在交通法規本來就不合法,騎車撞到人,打人,也不對,但這應該算刑法,傷害罪..雙方錯的地方不同..
但大家好像是看年紀決定誰對誰錯...如果今天變成是老伯伯騎車,撞到一個年輕人.然後打躺在地上的年輕人.那大家會說,是老伯伯的錯嗎??過馬路,只要是不走斑馬路,在交通法規就是錯在先,不管是有沒有特別注意的情況下..
如果換個方式講好了..有一個賊,闖空門偷東西的國中生,結果不小心被屋主發現,屋主失手把闖空門的賊打成重傷...
不曉得大家看法如何??是打重傷人的錯?還是偷東西的賊的錯?如果是打重傷人的錯..那意思是說,犯罪的人,如果不幸被發現時,被屋主打成重傷或致死時,反而錯變成屋主,闖空門的反而變成無辜受害者嗎?
那如果換成無照駕駛開車,撞死闖紅燈的老伯伯...是無照的錯?還闖紅燈的老伯伯的錯?
您都說有爬文了,怎麼還會有這種想法??
1.不走斑馬線,這必須要警方去丈量,是否有超過一百公尺,現在還未確定是否合法 (請自行參閱法規)
2.合理的防衛是可以,但是........您都講了"失手",那還要討論嗎??
3.車禍中,就算無照,也不是車禍主因,請參閱以往的新聞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