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修法,讓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附帶決議:
一、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6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
授權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並依『行政程序法』公告
施行後,全面開放汽缸排氣量 251㏄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行駛『快車道及快速道路及快速公路』,以及全面取消大型重型
機器腳踏車『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二、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
訂定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並依『行政程序法』公告施行後,
應全面開放汽缸排氣量 551㏄以上之超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
『國道高速公路』。

三、 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會同內政部完成本條例授權訂定相關
法令修正及相關配套措施外,其汽缸排氣量 551㏄以上超大型重型
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懸掛『兩面車輛牌照』之規定。

■因551㏄以上超大型重型機車尚未懸掛(紅色底白色字牌照)時,
致(550㏄以下)及(551㏄以上)均為(黃色牌照)無法辨識,
以致警政署建議(551㏄以上)需懸掛『兩面牌照』以供警方辨識。



哇...這兩面牌照也太刁難人了吧!要裝在車子前面哪裡啊??
我寧願乖乖騎一般道路也不要裝什麼兩面牌照!

底下連結裡面還有更詳盡的說明,雖然這只是初審而已...

文章轉載於MOTOCITY
兩面牌照...官員們~有您的~! 真是世界第一
不過至少有打算開放行駛快速道路了
http://www.wretch.cc/album/victorwang99
這篇文章~我感覺到!
等一下會有很多"汽車族"開始抱怨了.......


筆戰又要開始了~~~~
@鑽石恆久遠,一顆就破產*
光想到每次上快速道路就得和在平面道路一樣和重車騎士奮戰
看一群重車以高速在快速道路裡亂鑽我就全身發毛
看來我第三責任險裡的傷亡險保險額得保高點
不然何時會因被那些違法的亂鑽重車騎士A到但卻死了騎士的倒楣事而破產都不知道

要有配套措施強制那些重車騎士上快速道路前簽個切決書
重車騎士因違規超速或蛇行而去A到車子而摔死或被碾死者無條件放棄所有求償
並且重車騎士(如果死了換其家屬承擔賠償責任)得無條件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如果這樣的話 我就贊成重車上快速道路的法案能三讀通過
樓上的說的沒錯喔~許多汽車駕駛應該多少會抱怨吧!開放走快速道路是還好啦,只希望不要到最後變成開放走高速公路了!
Shen_Zhu_Jiang wrote:
光想到每次上快速道路...(恕刪)


砂石車對小客車應該也是同樣的想法吧...
這下開快速道路跟在平面開車一樣恐怖了
機車就是機車阿 為什麼排氣量大就可以不用兩段式左轉呢?
不如全面取消快車道還有兩段式左轉好了!
沒有批評騎重車的人
只是平平是肉包鐵 因為排氣量大就可以有不同的標準這件事覺得不公平
那汽車排氣量大6000cc的超跑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不限速嘛?
騎小綿羊就不是人嘛?
騎小綿羊鑽來鑽去的人 騎重機車就會守法嗎?塞車乖乖排在汽車後面嘛?
騎重車守法的人 騎小綿羊就會不守法嘛?
不要把重機騎士跟一般小綿羊騎士混為一談阿

大部分的重機騎士還是很自愛的,畢竟這是好不容易爭取而來的權益
個人覺得~
開車的人會怕的,騎車的人也會怕。
所以錯不在交通工具上,而是在上面使用的人。
騎車中的有老鼠屎,開車中的也有敗類。
我看到這篇報導時高興到快哭了
等了好久....終於把該是給我們的東西還給我們了QQ(泣)

那兩面車牌問題不用想太多...超跑上高速公路時警方也沒有說什麼呀
所以還是乖乖期待紅牌的到來吧XD(大興奮)

話說回來這樣駕照制度要再用550CC劃分開為超大型重型機車跟大型重型機車嗎
是的話該不會要再考一次吧(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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