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開車被刷卡就有點怕怕了,這次騎著重機還載著老婆..
一被刷卡老婆就很擔心騎重機的安全性..
原本想說騎著車讓老婆了解一下重機使用是很安全的,結果這位汽車駕駛破壞我的計劃了….現在居然還有點反對我騎重機
老婆很生氣說想要檢舉他,我也很無奈
打開M1後鏡頭一看,發現還有台NIKITA300也是被他逼車…看來汽車駕駛本身駕駛習慣就不好,下環快後還跨越雙白線..
騎車該怎麼防治這種駕駛呢,阿伯我想要報復這位汽車駕駛摧毀我老婆對重機的肯定夢
前方錄影畫面(第2:33秒處)
後方錄影畫面 (車牌清楚看到(第2:30秒處) )
[更新] 2014-02-26 09:21
昨天10點就上床了,起床看到大家這麼熱烈關心這件事,年輕人真的好熱情。
那天星期六晚上快8點從淡水,從迪化街上高架我速度還算快(我的NC走高架時速約70-90),走內線還超了幾台車,直到看到華江橋引道路標才切外線,之前壓橋接縫後輪有撇輪過嚇到,所以只要進引道車速都會稍微減速,那之前的時速度大約就70左右,情況大概就這樣。
另外,會騎重機上下班主要是省油、省時、好停車,這車市區騎大約每公升28左右如果郊區會有35,現在從土城到內湖走巿民只要半小時(以前騎小車至少1小時),停車停客戶門口不用找車位又省錢,當然假日載老婆大人出遊也是主要因素。
來信內容:檢舉車號xxxx-xx 違規駕駛
事由: 車號 xxxx-xx 自小客於 2014年1月xx日xx時xx分時,由xx路四段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xx路段時,涉嫌任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並於xx路四段xx路口,未依號誌指示超越停止線。
車號 xxxx-xx 自小客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八條第六項規定 「未禮讓後方直行來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同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第九十一條第六項規定 「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同時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規定 「車輛前懸超越停止線」;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紅燈時超越停止線」。
交通警察大隊: 親愛的xx您好:您於103年1月xx日寄給本局局長信箱的反映事項,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車號xxxx-xx自小客車於本市xx區xx路等地交通違規案,經交本局第x分局查處,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舉發在案,並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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