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重機上國道",正反兩面都有(我想還是反對的多,畢竟既得利益者多)。
支持者不外乎:
1. 路權(請洽機車黨)。
2. 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
反對者不外乎:
1. 路權(08的國道不想跟兩輪分享)。
2. 法規(92條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3. 應注意,未注意。
4. 不要滾到我的車底下。
小弟(不要臉,都40了還小弟。)有四輪*1,兩輪*1(小90)。
但是那個男人沒有夢想來個烈火戰車或是追夢人的(40歲以上才看過)。
若真是通過,不免上國道爽一下(好吧,我承認我是收割者)。
但是我應該會緩個一陣子,等兩輪四輪都適應了我再上(我是俗阿,我有家小,不想當祭旗者)。
但大型重機上去後,不免開始會有150cc跟著在嚷嚷,我也要上、我也要上、我也要上(嬰兒車、腳踏車請不要鬧了,您飆不到60km/hr)。
請問"大重"的擁有者會贊同150cc也上國道嗎(撇除法規,我知道150CC法規還沒過,請不要噹我這點)?
我想"大重"應該也會反對150cc上國道,如同"四輪"反對"大重"上國道(08的路權不想跟他人分享。)
光是想到中壢到竹北(還有三峽到中和)這一段就high了,上下班恐怖啊,如果150cc可以上,天氣好應該一堆人想換騎150cc吧。
我想"大重"想上國道,最重要是讓其他人贊成跟相挺而不是對幹(當過兵的知道吧)。
要麻說服"四輪",不麻拉攏"普重"。
以上,請笑納。
Can1155 wrote:
扯了一大堆.......(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九十二條條文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以上這段應該是四輪最喜歡拿來噹紅牌重機的吧(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忽然讓我想起一個笑話。
怕老婆的小明跟小強說: 他家他最大,大事他決定,小事他老婆決定。
小強問她: 甚麼是大事? 甚麼是小事?
小明弱弱的說: "甚麼是大事,甚麼是小事""由他老婆決定。
所以這條法規就像這個笑話一樣,哪個路段能上不能上是由"交通部"決定,不是"立法委員"決定,除非修法。
所以重點是要怎麼讓"交通部"點頭上路,而不是去為難市井小民(我沒有說故意製造塞車不好,因為我不在塞車的路上,我住鄉下)。
您也提到了反同,100分。不枉費我放了一大堆線釣魚總算講到重點了。
怎麼讓沒紅牌重機的人也贊同上國道,這樣"交通部"才會被逼得不得不開放。
同婚不也是被逼出來的嗎? 你有看到只有同志去包圍內政部嗎?當然是市井小民一起參與才會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