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立法到現在已經是堅壁清野的壕溝戰
官府銜命要擠出環評配額 小民要維護個人財產 火車對撞兩敗俱傷 怎麼解套呢
當然環保趨勢是很明確 但是消滅機車與舊車就是長官個人偏見 所謂垃圾就該消失的邏輯
這樣來說好了 不然你可以切結放棄台獨我就放棄車子
長官會說 你車子是什麼東西換我的台獨? 我也可以說你台獨是什麼東西換我車子!!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點
十年舊車空汙加嚴也不是不行 就是用空汙捐或牌照稅附加的形式加稅提供換車誘因 然後偏鄉和長者再進行豁免 我想這樣幾年後就算沒有全部 也可以六七成經濟型的車主早日汰換 也兼顧正義跟人權
空汙抵換也不是不行 從現在這個時間點開始算減排成效 只要積極宣導 過個幾年搞不空汙抵換的扣打都夠了
我只聽過北風與太陽 沒聽過棒子與胡蘿蔔的 把人民當驢子嗎
如果執迷不悟也只好請長官們下台反省了
大家也可以想看看該怎麼解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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