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杯真無聊,管它算不算
直接去警局檢舉就好
一時忘了這酸民最多,87最多
居然還貼文
要貼應該是去小老婆貼才是
總感覺這些逼車的好像硬要逼你鑽車縫或是騎在慢車道才對,
其中一次逼車有碰到我的防倒球讓我晃到隔壁車道,
對方有停下來說“失禮”(禮你x的頭啦,這時候要說對不起吧)
我車跟人都沒事也不想擋到後面,所以拿了對方電話就走了
,然後回家就傳影片上網檢舉逼車,如果可以還是建議直接去警局報案
因為我上網檢舉前後等了快三個禮拜才開單開罰
檢舉完才發現逼車罰滿重的,除了罰款最重還可以吊大牌三個月
後來兩次遇到逼車也是類似你的狀況(其中一個還是計程車),
我都是騎到他前面然後直接對他比我後面記錄器的鏡頭(大牌上還貼著錄影中的貼紙)
然後對方就乖乖排在我後面了,
現在都不知道要不要改變騎車方式,好像自己守法規都會遇到這種鳥事
(除了逼車還有像是硬擠在你旁邊“同車道”等紅燈的,明明旁邊車道都沒車)
騎白牌跟開車都沒遇過啊~
newman1972 wrote:
(因我不會貼影片,所...(恕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V25vvr8JSg
參考這逼車影片
以下條例也給你參考
汽、機車駕駛人,因不滿其他駕駛人之行為,於是透過閃燈、鳴按喇叭,甚至逼車,擋車等方式對其他駕駛人造成干擾與妨礙,這些行為當中,若是程度較嚴重者,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而吃上官司。
例如,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逼車,或將車擋在他人行向前方,阻止對方前行或離開,都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規定的「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要件,進而觸犯刑法強制罪,最高可處3年的有期徒刑。
逼車駕駛人,因為不滿前車「開太慢」,一路逼車後使後車駕駛人緊急煞停,下車還亮刀或口出惡言,做出恐嚇 舉動,更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另外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 :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除可罰鍰6000至2萬4000元、當場禁止駕駛,肇事還得吊銷駕照
nico851242 wrote:
https://www...(恕刪)
差不多了,只差在他在前方2`3公尺內車道要強切入我車道,迫我煞車與讓道到慢車道(其間我按長喇叭警示不要硬插,也不理)
至於我再從被他擠到機車道後,再從機車道超前騎到他前方,我並沒刻意慢下速度(該路段限速60,且前方變紅燈)
待全部車輛因紅燈靜止後(包括我車與該車),我才下車要找他理論
(我沒有刻意要攔他車下來理論)
期間我也出聲半句話或漫罵對方`也沒敲打他車窗..等
等快綠燈我就上車往前騎
我也很清楚相關法律
總之,明天影片copy出來,再貼上供眾評
若車友們認為逼車成立
我就會至警局檢舉
在我看來,該車犯了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newman1972 wrote:
(因我不會貼影片,...(恕刪)
逼車罰責太輕了!再加上不是每位苦主都願意檢舉!導致逼車廢滿街跑…
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請支持這條過關!
這條過了,以後想遇到逼車廢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