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發生車禍,警方說最快一個月後才會有鑑定報告,但我有些擔心,還是先問一下前輩們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直行。對方是從駕訓中心要出來的黑色汽車。駕訓中心外沒有任何的交通號誌。
事發經過:
我行駛在機車道,車速約在45上下,行駛到一半,前方有台白色汽車突然緊急煞車,我從白色轎車左方閃過。
閃過後,隨即撞上從右方駕訓中心駛出的黑色汽車,我撞上汽車的左前方。
對於我和黑色汽車來說,因白色汽車擋在中央,彼此都是視線死角。但因對方是從駕訓中心駛出,我是主幹道往前,照理說應屬對方責任較高嗎??
我有先問過警察,警察說白色汽車沒有任何的肇事責任。
現在擔心的部分是,怕鑑定出來會變成應注意而未注意,變成對方70%,我30%。(考量到汽車維修費較貴,很吃虧)
希望有前輩們能解惑或提出一些見解,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