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萬華警分局說市民高架可以右側超車

一般大家認知的是,前方路口號誌紅燈在車輛停等狀態下,大型重機車可以車道分割方式鑽車縫到前方,原來也適用快速道路(非省道快速公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三次回覆,大型重機車在「市民高架道路」是允許汽車行駛過程中,可以同車道右側超車的,萬華警分局將此超車行為視為「併行」,以下並非惡意檢舉的案件:

【1】https://streamable.com/5mtvsp

北市萬華警分局說市民高架可以右側超車

經查,現行交通法規及相關函釋均未禁止大型重型機車於一般道路與其他車輛併行(僅禁止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又臺北市內高架快速道路均屬一般市區道路非快速公路,故該車無違規情事,本案不予舉發。

【2】、【3】https://streamable.com/dv4nx6

北市萬華警分局說市民高架可以右側超車

北市萬華警分局說市民高架可以右側超車

不舉發:採證(錄影或照片等)資料不齊全,致無法顯示完整違規事實態樣
高架道路只是一般道路往上延伸阿,當然可以進行道路分割。
似飛飛 wrote:
一般大家認知的是,前...(恕刪)


你真是“皇后過溪”
感覺還好阿
超車要滿足兩次變線,若是只從車旁經過就算超車,那騎車開車經過路邊臨停的車子,豈不是超車?

另,一般道路可併行,否則機車停等區就是違法。
以法規來說,我的認知是只能從左側,如果真的可以從右側的話,那真是太好了
那以後可以放心鑽來鑽去了
ray0616
現在, 就是現在就有人鑽來鑽去了
carlo2013 wrote:
那以後可以放心鑽來鑽...(恕刪)


不過其實市民高架的道路寬度很窄,要通過且不踩到路肩可能有點困難
Leonyang1603 wrote:
以法規來說,我的認知是只能從左側,如果真的可以從右側的話,那真是太好了


所以也就是我開300P馬力的Subaru WRX STI
還是開100P馬力的K8
還是騎25P馬力的Tigra 250
都能夠從右邊超車,我開車我也要從右邊超車
陳凱米
過的去嗎?XD
自己生命自己救,超車請一律從左邊超車,如果是中間有虛線不再此限, 台灣已經被教育成機車請滾到右邊去,連超車都從右邊,這習慣不改,改天山路就吃鱉

這跟開放路肩行駛,有87%像,太多駕駛習慣後改不了錯誤習慣
beaglefeng
我看更多的駕駛是把方向盤對正車道中間的
陳凱米
問題是很多人一開車上路就是靠著車道左側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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