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車友的文章~都說到在之前訂的車~被店家說要按漲價的價錢補差額才給車~但是......如果有契約在~不是就代表成立了嗎?店家退訂~是不是要賠錢的阿~也許前幾天汽油漲價的事件~『囤積』這兩個字又在腦中想起了讓一些店家也想這樣做吧~把已經拿到的車都好好的『放起來』~六月以後車廠說一漲價~馬上通知車子就到貨了~請補差額~加上汽油一直漲~捷運、高鐵、臺鐵~也都將放寬折疊車上車的標準~『要你就買、不買還有別人會買』這樣的話~大概就會常聽到了吧~薪水他就是不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