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屏東人 我騎腳踏車

但我真的搞不懂騎腳踏車人的心態

話說有一天我姐姐打電話給我(98/11/15)

說我姐夫因為要閃腳踏車騎士所以撞車了

當下我覺得怎麼會是閃腳踏車騎是閃到撞車呢

何況是在屏東的鄉下地方

姐姐跟我說~有一個在台北國語週刊上班的屏東人帶著他的親戚

在屏東內埔的馬路上騎車

大概他們真的覺得鄉下地方真的很偏僻沒有車子會在馬路上跑

於是乎她們就三台車併排悠閒的邊騎邊聊天閒逛在屏東的鄉下

姐夫開著車一路跟隨他們~但是真的趕時間

想要超車又怕驚嚇到併排的三個人

真的逼不得已的時候超車了

但鄉下地方只有雙線道

三台腳踏車併排已經霸佔了大部分的車道

何況是邊騎邊玩邊聊天的狀況下最外面那一台跟姐夫的車發生了車禍

姐夫超車時候剛好旁邊有人停了一台摩托車

姐夫撞到了麼拖車~摩托車撞到了其中兩個人

姐夫的車前面全毀

腳踏車騎士受傷

後來當然是有叫警察~所以姐姐也決定上法院

然後用和解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解決

沒想到對方動作更快~直接叫議員來關切

而且受傷人的媽媽一開口就要求到議員辦事處去談和解

我們當然不要~為什麼要到議員那邊

第一次開調解庭 對方人沒到 只有我姐夫去

第二次開調解庭 雙方都到了~騎腳踏車的人到了 他老母也跟著到了
(因為警方調查的資料上面寫著他們涉嫌違規 結果他們就開始有人証物証什麼証都出來了
姐夫因為想說算了畢竟人家受傷那就賠給他們吧~所以雙方談好連同強制險在內一共是3萬塊錢)
"一開始他們要求賠償30萬元"
第三次開調解庭 99/4/13 姐姐一整個很不高興的打電話來跟我說 受傷者的媽媽要求除了強制險外還要再賠3萬
姐姐不高興要求撥放第二次的調解的錄音檔 死都不肯撥放 更過分的是 受傷者的媽媽在簽和解書
的時候突然要求我姐姐進去跟他道歉 我不懂為什麼要跟他道歉 從頭到尾我姐姐都不參與事件
他只不過是車主~那台車好巧不巧登記他名下 為什麼要跟他道歉

我只能說算我姐跟我姐夫倒楣

為什麼他要去閃那三台腳踏車

為什麼不要直接喇叭就給他押著不放

再送給他國罵

我想今天如果是我姐夫的錯那就算了~

可是愛騎腳踏車的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

雖然站在單車族的立場覺得被撞真的很要不得

可是當你再騎腳踏車的時候

你有遵守交通規則了嗎

我想今天那位女生如果是在台北騎腳踏車他應該不會3人併排

而且還邊併排邊玩

受傷了也不會馬上找議員來處理事情

只是好巧不巧這件事情發生在鄉下

騎腳踏車的你

麻煩請遵守一下交通規則

就算你在屏東那種雞不拉屎 鳥不生蛋 烏龜不上岸 馬路上可能久久才會有一台車經過的地方

也是要有腳踏車騎士該有的規則遵守

如果你想騎好玩的~麻煩你就留在腳踏車專用車到上就好

不要出來危害人群

也麻煩騎腳踏車一定要戴安全帽

想找死麻煩死法也漂亮一點~

我想腦袋暴漿的畫面應該不是很優美

最後麻煩一下~

不要讓人覺得騎腳踏車的人都很沒水準





文章關鍵字
郭小昭 wrote:
我是屏東人 我騎腳踏...(恕刪)


說得好

但妳姊夫'為什麼不按喇叭勒
心痛的感覺很不安~!我真的不想當我自己了
很同情你們的遭遇,
也希望能早日完善解決,

不過,你所抱怨的點,是人的問題吧??
是腳踏車迫害你們嗎?
把腳踏車換成摩托車、汽車、飛機、航空母艦,結果還不是都一樣
郭小昭 wrote:
我是屏東人 我騎腳踏...(恕刪)


我只能說當下可以叭為啥不叭....

現在只能說倒楣啦





eing_chen wrote:
事發地點是在屏東內埔工業區內一個s彎道處.車速只有四十多公里(車上還有兩名乘客,且S型道路能開多快?)更何況那裡的道路路緣,加上腳踏車道都比汽車道還寬了,汽車只是單線道.

不是不按喇叭,出了第二個彎之後,馬上就看到了三台腳踏車併排,佔用了汽車道,對向又有來車,請問是要跟對向來車對撞呢?還是像打保齢球一樣讓前面三個全倒......?要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煞車不及情況,自己選擇去撞樹,及時選擇的去降低傷害,這樣不對嗎?(車先撞到樹,後車尾撞到停在一旁的摩托車,摩托車再撞到單車)

對方母親也很"盧".因為跟屏東的某議員 李XX 他的母親有認識,所以就天不怕地不怕,連對警察,都敢向他大小聲,動不動就揚言要讓議員請警察去泡茶了,(怪了?警察又那得罪到她了?) 我們這種平民小百姓,歐巴桑他會放在眼裡?

從事發起,我們都是一直以道歉的心去面對,誠意要與對方調解,我們到市公所申請調解,對方還來電發飆,為何不去李議員那裡?(關於這點我不解,難道邀請前去公開且有公信力的地方調解,我們又錯了?)

對方第一次只簽到,並無親自現身談調解,第二次調解我們沒有收到通知,對方就直接申請調解不成立,當晚就打電話來大小聲的指責並說要提告,到了法院調解時當事人也只是出現一次而己,在檢查官面前說得好像出了人命一樣的,哭了那麼久,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流下來,講到了議員更是改口說沒有請議員關說.....明明初判表都提說單車有越道涉嫌,對方還說自己完全沒錯,更扯的是,還口頭說連額外證人都有了.

第三次開庭更扯.對方在偵查庭裡說他慈悲為懷,給年輕人機會,他不缺那個小小的零錢,日子好過的很!但是,到了最後關頭要支付金額時,居然要事主的老婆去向她道歉,還有他的母親,請問...關她們什麼事,扯上她們幹嘛~只因為她們不小心接到了對方的電話.......結果說好的金額是3萬元包含強制險在內,居然又變成了不含強制險了,而且是一毛都不能少,少了一毛也不簽.還揚言可再繼續跑法院,我時間多的是!

請問在這裡的每一個人,今天如果是你們當中,發生了這種大家都不願發生的事情,要談和解之前,對方要你先請你的家人出來,在公開的場合裡.包括不相干的人面前(含路人),讓對方先行言語上的污辱,後還得鞠躬下腰賠不是,請問大家心裡做何感想.....?

在這,汽車那方,沒有所謂欲脫罪的單方言詞,駕駛人從頭到尾都是一直賠不是,沒提出告訴,沒提出賠償,且當中兩人還在做復健,一人因此沒工作,還願意賠對方在合理範圍內,車上三人,警方有提出可提告,明可對對方提出刑事上的過失傷害,與民事上的侵權,汽車那方還是選擇原諒,也尚未讓對方賠出一分一毫,雙方損失,都由汽車駕駛人,主動全包賠了,且等初使事情處理較為穩定後(就醫部份)自己才去分兩次主要就醫,說白點,行人都有行人專用道了,既有單車道,為何不騎在單車道內?

汽車方為何不提告?!會車禍,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比例的問題,一個銅板不會響,到法院,也是一樣爭吵辨論而已,誰做的漂亮誰就贏,法務人員也是人,有一定壓力與判定層面,試問自己,且自己也非暗訴訟之人,也非唯恐天下不亂,待明年這時候,您還會為此生氣嗎?人生不過短短幾許,一切事事非非,就交給上天去安排吧~


難道,騎腳踏車的人,全都不開車嗎?將心比心,換做是您,您又會如何心情?如何處理?

請問~腳踏車騎上汽車道就道就對嗎?~~現場是工業區,出入幾乎是大型車輛,那天是她幸運,不是遇上大貨車或是砂石車,才有機會開口講話,不然~叫砂石車讓她呀~!

單向車道,欲要超越前車固然不對,駕駛人也是這麼認為,但又試問,單車騎在自己的單車道上,那您超越該車,您是否也有不對?!

反之又試問,如單車別侵權行駛上汽車道,騎在自己的單車道上,那汽車有需超車嗎?

現換問您們,如您們正使用行駛交通工具,不論是正使用汽車機車或單車,遇前方有車,您就會一直乖乖讓在後面?

我們只有一句話:活見鬼!!只要安於自己車道上行駛,那不就沒事了!騎單車是個良好休閒運動,裡面就是有些害群之馬!...(恕刪)

看來很多車友只看妹妹這篇就回文
我把姊姊這篇po出來比對
就知道這二篇描述有很大的出入
請各位看清楚再回應吧
真相已經很明瞭了

郭小昭 wrote:
如果你想騎好玩的~麻煩你就留在腳踏車專用車到上就好
不要出來危害人群
...(恕刪)

我說..............
先生你好像也是第三者吧
更何況也不在現場
單聽一方的說詞也不公正
話說也不是開車就最大
路權是每個人共享
如果妨礙到大可按喇叭警示對方

像上述描述的情況
很明顯是開車的不對
雖然騎單車併排不對
但也沒違法
而開車沒有注意前方狀況而超車
進而造成車禍
你認為是誰的責任最大

不要把每件事都扯上單車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雖然並排騎車不應該

但看完以後覺得應該是超車的問題...
power豪 wrote:

我說..........(恕刪)



我沒有說過單車不對

我只知道併排騎車不對

併排停車也不對

何況是3台腳踏車併排行駛

鄉間小路就那麼小

3台腳踏車邊騎邊玩

會撞到摩托車是因為騎在外側的腳踏車突然騎的很外面

你說如果你開車要閃腳踏車還是不閃呢

(我說過了腳踏車邊騎邊玩)

路權是每個人共享沒錯

但不是霸佔

騎單車併排不對但沒有違法

那請問一下超車有不對嗎

有違法嗎??

我要說的是在大馬路上騎腳踏車不要併排

不要3台腳踏車併排

不要帶著小孩在馬路上3台腳踏車併排

不按喇叭因為他們有帶小孩

如果突然按喇叭小孩嚇到跌倒

是不是又是開車的錯

我說過我騎腳踏車

我也愛騎腳踏車

所以我請騎腳踏車的人尊重一下自己

因為這種血淋淋的例子發生在我姐姐的身上

所以我姐姐打電話給我的時候也特別叮嚀我

騎腳踏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我也想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在鄉間小道也請遵守交通規則
郭小昭 wrote:
就算在鄉間小道也請遵守交通規則...(恕刪)

呵呵~~~
我本身也是住在鄉下
你也別生悶氣了
很多事情就是這麼剛好
我也不過是就事論事

就拿騎車併排的三人來說
這裡鳥不生蛋的鄉間小路
車子平常就不多
剛好一時興起併排了起來
這時你姐夫開車經過
看到樂樂三人組併排在馬路上
又不好意思按喇叭警示對方
只好跟在後方等待機會
這時突然左側有一缺口
於是加足馬力向左側超車
眼看已快達到目的
是那個混蛋把機車停在這裡
這時突然眼前一片黑暗
於是就撞了上去
也波及到樂樂三人組
當下姐夫一方面指責樂樂三人組併排騎車
又一方面指著是那個混蛋把機車停在這裡

試問你姐夫都沒問題嗎???

遵守交通規則誰都會說
那到底有幾個人敢說都不曾違規過
你也曾跟團騎車過吧
真的每個人都能不併排騎車
我個人認為
真的很難啊.............

還是輕鬆點吧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power豪 wrote:

呵呵~~~
我本身...(恕刪)


我不是生悶氣

我只是想告訴大家

下一個受害者可能是你

不管是騎腳踏車還是開車

我認為3台腳踏車併排就是不對

所以我騎車不併排

就算2台併排我也盡量不要

不管在市區內騎車還是在鄉間小路

因為真的很危險~一個跌倒可能會波及到另外一個

超車的事不管是對還是不對

我姐夫就是站在有人受傷那賠償他醫藥費沒關係

如果真的要釐清~那應該要互相賠償吧

何況當下受傷者的媽媽馬上就請議員助理打電話給姐姐

要他們到議員的辦事處簽和解書

更誇張的是馬上調閱車籍資料保險通通都查的一清二楚

如果他們沒理虧何必做這個動作

大可等警察通通查清楚

遵守交通規則是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就像不能併排停車~不能超速

但為什麼要明之不可為而為之

然後等收到罰單才破口大罵警察開單呢

另外姐夫從來沒有指責併排的3個人

只是摸摸鼻子當倒楣

我覺得那是一種讓人家覺得騎車的人都很沒水準的騎法

何況是一個在國語週刊上班的人

一整個就是教壞小孩

難道非得要出人命才知道那是不對的

當然如果是我開車經過一定按著喇叭不放

窗戶搖下來大喊:你要不要命 想不想活 會不會騎車阿你

總之就是

騎車請遵守交通規則

請勿3台車併排騎車

請不要在騎程途中嬉戲打打鬧鬧

還有只要有心 只要珍惜命 騎車不併排

一點都不難


這件事故告訴我們...超車前請衡量自身能力!

就算腳踏車換成路人..一樣會出狀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