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新聞竟然有這樣的霸王規定?
趕緊上網翻出新聞全文....
首先給我的感覺是,若政府不能對單車騎士的路權做明確規定並充分討論,我拒絕這種單向規範的霸王規定!簡單地說[無權利,不納費!]
---------------------以下為新聞內容-----------------------
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天審議通過「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小客車拖吊費將由原本1000元,降為900元;而原本免費的自行車違停拖吊移置與保管作業,則分別訂上限每次100元與每半日25元。而原本免費的自行車違停拖吊移置與保管作業,則分別訂上限每次100元與每半日25元。
由於自行車違停拖吊開收移置費與保管費,影響民眾運具使用習慣,議會法規委員會要求新制上路前,需有半年以上宣導期。
交通局科長劉嘉祐承諾,自行車違停拖吊目前執行狀況良好,考量大環境與民眾觀感,不會貿然開始收取移置費與保管費。
北市小客車停車格位嚴重不足,違停狀況嚴重。但以一般違停拖吊為例,從罰單(900元)、拖吊費(1000元)到保管費(200元),荷包就要至少失血2100元,讓不少駕駛人不滿。
此外,不少民眾車輛遭拖吊後,多立即前往取車,但保管費一樣「以一日計價」,也讓駕駛人覺得不公平。
為降低民眾壓力,市府100年間估算成本後,每輛小客車拖吊移置成本約910元,索性從善如流,提案修改自治條例,將移置費從原本的單次1000元,調至900元。
此外,市府統計,遭拖吊車輛有五成會在1小時內領回,若將時間區間擴大為12小時,更有93.9%被領回;基於使用者付費,市府也率全國之先,將保管費改為每半日計費(100元),30分鐘內取車還不收保管費。
昨天法規通過審議後,駕駛人在北市遭拖吊,單次最多可省下300元。
至於像路平專案所用的壓路車或小山貓等等動力機械車輛,移置費則視車輛噸數不同,由原本8000元加重至12000至20000元不等;保管費也由原本的每日600元,調高為每半日500元。
【2013/11/28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單車違停拖吊 未來要收費 | 生活新聞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8324769.shtml#ixzz2luXQh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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