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贊成先把路弄平。我已經有超過8次因為路不平而後輪騰空差點摔車,還有一次因為路面有一小條重新鋪裝而產生大約三公分的落差讓我胎壁卡到,右腳脫卡往左倒差點摔車。幸運的是不曉得怎樣抓回來而沒摔車。如果因為路不平而摔車可以申請國賠嗎?
速人是不需要女人的 wrote:現在能騎上人行道,可...(恕刪) 就跟你騎在自行車道上閃狗閃小孩的恐懼感一樣自行車上機慢車道機慢車才覺得他們被迫害了因為不知道前面這個阿伯等一下會不會突然切出來...撞上去之後阿伯還回頭說『阿我就要閃前面那個洞才切右邊的,你不會看嗎?』雙方爭執不休的時候才會想到路權原因是啥?是不該騎在慢車道上的自行車還是阿伯不該騎自行車還是機車騎士不長眼其實是路根本就該弄平以上
我覺得都會區應該讓自行車上人行道,因為大部份利用者不外乎是要通勤或媽媽族等。在人行道上應該立牌告知速限,甚至在人行道上的地上也應該畫出自行車專用的線路圖案,雖行人優先,但一般行人看到不會不讓的,而一條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三四十公分就夠了。(捷運淡水線的下方公園就是一例。)這樣單車騎士有路權又安全。另外騎公路車的速度騎士們,就照現有的路況在一般路面行駛即可,擇快擇慢自己選擇,但保証在人行道上是較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