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借的照片
拍攝地點106
莫內咖啡轉彎處
不想引發筆戰
只希望單車騎士
騎車時能夠注意自己的安全
盡量不要並排騎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
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自己的安全還是要靠自己來保障

自己多注意一點

危險就少一點



http://www.wretch.cc/album/netskidd0713
自己就遇過... 基隆路上... 還三個並騎勒...

完全不管後面汽機車塞了一堆!
http://www.zhe-feng.com.tw/
哈哈~

上鏡頭的人一定以為被拍照了洋洋得意自以為很帥!

硍.....並排騎真是羞恥(還全副武裝勒)
彎道這樣併排真的很危險.

剛入彎的其他汽機車一轉過去看到這樣併排有可能不小心就撞上去了.

尤其是機車萬一在彎中要閃這幾台單車有可能到時就自己種田去了.

雖然現在流行單車. 但馬路是大家共用的. 不代表現在流行單車.

大家都騎單車. 就可以無視路上其他人併排行駛.
台北/ Steve Lee
spanner wrote:
說真的這不太像併排,...(恕刪)


或許是這樣
慢車還是靠右比較安全
不過在106還是要特別小心
這條路很多車車速都不慢
超跑 重車 一搬汽車
享受飆汗同也要顧及自己的安全
騎車能夠安全出門安全回家是不錯的
spanner wrote:
說真的這不太像併排,...(恕刪)


看地上的影子

前排兩位明明就是並排

右邊那位都快騎到雙黃線了

雙黃線禁止超車

所以其他人都應該乖乖跟在他們後面?

yc0920 wrote:
...(恕刪)
雙黃線禁止超車
所以其他人都應該乖乖跟在他們後面?

正確!

在他們後面叭叭,把人家嚇到(或是沒嚇到)的話,還會被幹譙。
看到都已經快見怪不怪了...

很像真的都不怕被撞

不過這討論比安全帽有營養多了

說不定照片中的人還會來01建議大家要戴安全帽
千萬不要叫我雞哥,不然...我會咕咕咕... http://comefrom77.blogspot.com/
叫我農農 wrote:
看到都已經快見怪不怪...(恕刪)

噗.........我也是這麼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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