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den wrote:
大車禮讓小車,小車就...(恕刪)
從新聞畫面我看不出來單車橫衝直撞!? 如果有,還請指正!!
今天我開車行駛在快車道,我就可以開車去卡去騎在快車道上的機車嗎!?
今天難道因為有些機車騎到快車道上,我就可以任意得把他們輾過去嗎!?
我說的是行車的禮儀,畢竟開車是鐵包肉,騎車是肉包鐵(機車單車都是)!!
馬路也不是只有公車的!! 橫衝直撞的單車倒是少見,而橫衝直撞的公車台北市一堆!!
sony9 wrote:
這位爸爸
現在好...(恕刪)
我從新聞畫面看到的是單車騎在馬路上面,但是他靠著人行道騎!!
而公車則是硬切進來!!
不知道誰要直行,誰要切進來停車!? 誰該讓誰!?
請問一下!? 哪一條法律規定路權是誰的!?
除了限定車道外,其他的車子不是都可以行駛嗎!?
我強調的是行車禮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