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上已經有人想到辦法,就是請也喜歡單車的善心富人donat出幾台自行車請玉管處幫忙放在該道路起點,喜愛騎車的車友可以申請入內,然後騎那一段路,限制只能單趟來回,並且得在限制時間內結束行程並在起點歸還公用腳踏車.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今天在國家公園訂下規定 就是要保護國家公園的完整性 既然那邊沒有騎單車的設施 就不該不遵守規定 依照許多慣例 只要好的景點 設施遇到人多的時候 就會被破壞 糟蹋 另外的問題是 如果山林的林道人跟腳踏車族群在搶道 難道不覺得危險嗎? 出了意外 誰要負責? 到最後類 又推給政府說 沒有{強制}規定 要申請國賠 但是卻沒想到 是自己犯賤 去冒這個險跟自己過不去的 何必? 別以為可以騎的地方就該給人騎 別這麼大頭............看到這種人 只會覺得很{蠢}
每一種活動都有風險,所以風險當然要自己承擔,但是大家砲的這麼高興小弟到是覺得很訝異,我想版主只是希望台灣這麼小幹嘛限制一大堆單車是一種運動,就像有人喜歡散步.有人喜歡跑步,單車沒有汙染又沒甚麼運動傷害,為何要多加限制?當然既然有體力可以騎到登山口技術也必非等閒之輩,騎騎又何彷幾年前單車運動還沒這麼多人口,我去了阿里山騎了祝山林道,問入口管制站人員可否進入,管制人員回答騎得上去的話歡迎,感覺真爽,這種征服感沒把單車當運動的人是無法體會的,就像很多人無法想像登聖母峰那麼危險大家還是前仆後繼管制一堆都是官員鴕鳥心態,下管制令簡單又省事,公務員的心態少做少錯,不做就不會犯錯
以前台灣有很多區域都是管制不開放的一來是怕共匪二來是完全不信任民眾的運動能力所以就用公告幾個字輕鬆帶過像是獨木舟需要的水域以及滑翔機需要的空域國人應該對美式冒險運動很陌生吧不少人還停留在威權思想下的思考邏輯...我並不完全贊成開放但提出來討論一下利弊是很棒的那些說什麼直升機搭救的大概是沒有登山經驗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