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沒安全配備 預計年底取締

“離人行道一公尺的隱形車道“
好聰明的官員想出這麼棒的名詞.....但台灣的經濟怎會越來越差哪
仔細想想這些法條的來源~可能是交通部委託某些大學院所所做的分析調查

再讓一些N年沒騎車的"專家"與交通部的"高專"來共同訂定這些管理規則

其實法條本身的立意甚佳,只是難免有點曲高和寡及不切實際罷了

可是大家仔細看看交通部對於汽車改裝的法條嚴不嚴格?

法條是連貼紙稍微大一點都得去變更車體了,但是今天有誰會去?有誰因為幾張貼紙被抓?

滿街自己改的HID,一堆車子降車身,排氣管隆隆叫...

但是有多少人因為變更車體被警察開過單?有多少人因為改車被警察刁過?

大家不必義憤填膺的批評這項管理規定實施~畢竟有法源依據後,執行者還是"人"...

只要有戴安全帽,我想警察也不會無聊到去抓一台腳踏車有沒有反光板,然後開一張警告單(或是低消罰單)

許多人總認為單車只是弱勢群體,但現在主管單位制定管理規則了

即代表管理單位也開始重視單車,他們不能再無視於自行車一族的相關權益了

我覺得這是好事舉雙手贊成,畢竟我們要求路權的同時,也應對自己有所規範遵行才是

也許不知等到何年何月才會真正享有自行車的路權,但這也算是個開始吧~~
沒道理呀....


我看到其中一個新聞寫 腳踏車傷亡增加...

這樣就一定要有安全配備....

真的有配備

白癡的駕駛
酒駕的

會看到嗎?

還不是一樣....

個人覺得 治標不治本



一定要多增設 單車道


嚴加取締 違法 行駛之車輛 才能有效降低 這些危險...

只有單車騎士們 安全配備夠 是不夠的

PS 昨天看到新聞寫酒後駕車 標準被嚴 讓我不驚大叫...."幹的好"

這樣夜騎就不用怕了...

應該建議交通部 ,立法院 ,增加腳踏車路考 ..
比照鐵人三項 ,未通過不準騎腳踏車...

不要鬧了 , 有時間立這種法, 為何沒時間好好去鋪馬路呢?
安全帽 ,老人家去買個菜 ,OL騎車到車站 ,安全帽放車上,一下就被幹走 ....
帶在身上又麻煩 ...

單車族招誰惹誰?
一年因騎單車車禍死亡的180幾人
有多少是因為超速撞到電線桿受傷的
走在路上時速不超過20公里的
摔倒都不見得會受傷

看過很多報導
會致死的還不是被飛車或是公車撞到
行人過馬路還不是會成為受害者

有一半的原因是單車恣意行駛
但也有一半的原因是單車路權不明或是應該有的路權受到侵害
總之被撞死的都跟汽車脫不了關係
何不順道立法【汽車前頭強制安裝50公分的泡綿軟墊】
以減少其他用路人不必要的傷亡

引述台灣立報的社論:台灣鼓勵自行車的辦法
騎自行車就如步行,雖然緩慢卻是方便自由,逍遙快樂。如果使用自行車得「全副武裝」,還不如騎機車算了。

真正要害在於交通部官員的心態。他們缺乏對弱勢者的關懷,對於馬路上弱勢的行人以及自行車沒有提出有效的保護措施。要求自行車加強自我保護的措施,形同譴責受害人。這完全是強勢者的邏輯。

引述中國時報:荒謬的交通政策
騎單車作為通勤工具者,所面臨交通上的危險事故,其實是來自於一個大力推動單車代步以節能的政策,卻又缺乏規劃設置腳踏車專用道的執行能力,而不得不在一般道路與汽機車爭道的結果。因此,官員應該考慮的是腳踏車專用道的闢設與安全性維護,而不是為了省預算省麻煩,把責任回推到每個騎自行車的民眾、要求戴安全帽以自求多福。
台灣政府對於道路使用上,只有建設沒有維護,
只有A錢,才有建設,我相信這又是政府某位高官與XXX勾結,
政商互惠,魚肉百姓,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實在有夠無奈滴.
戴安全帽,前後燈,我也認為是應該的,
可是鈴鐺....有需要嗎?遭行人白眼嗎?.......無言
喜歡騎著單車,享受微風帶來的輕拂,生命中的點點滴滴,一一的猶如電影片段般浮現在腦海裡!
只有安全帽我贊同
其他還是兩個字 - 擾民!
今天重機的不過幾百台出去集結
結果快速道路的路權就開放了

”””平平十六歲  哪會差醬仔坐”””

要比人多的話  單車族應是不會少的啦
怎麼我們的路權根本就沒有???????????  還要騎在””隱型””車道上  到底要怎麼隱型法?????????????
難道我們都是隱型人?
該不會是咱們沒有繳自行車牌照稅?????????

規定的那些不是大家都有了,沒有的來01不是也會被勸敗,不用擔心啦,但是為什麼反彈?因為有個罰字,從小到大最不爽的就是罰,只要聽到罰就不爽,就算那些裝備我早就有了也裝上戴上了,但是聽到罰就不爽,因為罰的不公,罰的讓人不服,就是不爽。
讓人不爽的原因之一就是沒路權,
之前去歐洲對他們的單車專用道印象深刻,
讓我看了很想加入他們的行列一起騎車去,
要是有機會再去歐洲,我一定會把腳踏車帶去,
好好享受~何謂~騎單車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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