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TSUBAJESTER wrote:
我也這麼認為...怎...(恕刪)
不要拿別人做錯的事
來合理化你的行為
我們沒有在選舉
不用在那五十步笑百步
很像政治口水
YOTSUBAJESTER wrote:
(前文恕刪)
綜觀所有言談....
反對的還是建立在對於公共設施上的破壞與不尊重他人陸權等問題回應..
反正將心比心啦,一般騎自行車的人就有很好的路權觀念?
闖紅黃燈、比快搶路、占用騎乘人行道、逆向行駛.............等?
這些難道都不是自行車的十大罪狀?
反觀一定要將特技單車街道行為用放大鏡來觀看
偏見還是偏見阿!
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