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請立即清除]愛護臺灣,環島鐵馬行請勿隨意張貼在標誌牌,燈桿或公有物上

HIGUMA wrote:
話說前陣子經過南港的...(恕刪)


這跟很多人寫「xxx到此一遊」一樣
是極無品味的

不是騎單車就有修為的


天使晚安 wrote:
凡走過必留痕跡
可以找到93年畢業於新店某家商, 考上板橋某技術學院工商設計系
時空背景都符合, 可靠度 90% 以上 ...(恕刪)

估狗大神真的有那麼神嗎?
是這個嗎?

看了大家想到是破壞環境面,主管機關是環保署,我則想到是破壞交通號誌方面,看來是觸犯了多種法規。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7 條 標誌、標線、號誌應經常維護,保持清晰完整及有效性能。
標誌、標線、號誌遭受損毀時,應由主管機關及時修復,並責令行為人償
還修復費用


第 8 條 遮擋標誌、標線、號誌之物體及影響標誌、標線、號誌效能之廣告物等,
均應由主管機關或各該物體之主管機關予以改正或取締。

只是不知這裡所指的主管機關是誰?煩請了解交通法規的網友提供這方面的知識,協助大家去舉發。警察會受理報案嗎?
這個道歉如果只是敷衍大家,沒關係,那咱就來比速度,看是他們先清除,還是主管機關先開出罰單。
這應該很好找吧
找隊標
凶手應該很快就出現了
愛護臺灣,當然不可以亂在標誌牌,燈桿或公有物貼貼紙或噴漆
大家予以遣責都是很正確的,
但以同樣的標準來看,基督教或天主教在大街小巷的電線桿貼著「神愛世人」、「天國近了」等等話語,
卻不見有人給予遣責或去環保署檢舉,試問這邏輯不是就很怪嗎?難道破壞環境還有分等級?上帝的信徒亂貼標語就是ok,環島亂貼貼紙就該被罵到臭頭嗎?應該一視同仁,等同視之~

【本發言無涉宗教,只單純討論環境保護】
hi_jack69 wrote:
愛護臺灣,當然不可以...(恕刪)


說的是沒錯,只是人家不會拍照留念還貼上blog
然後口口聲聲說愛護台灣這樣吧~~
希望大家都能從自己做起,而不是一直牽拖別人 ^^
不過我也相信這只是少數人會有的行為
所以一面倒的被大家炮轟也是可想而知的
看到這個人渣參加過什麼"霹靂野貓賽",去估狗了一下
原來是這種賽事啊! 不擇手段只要到達目的地,闖紅燈.逆向.上人行道.攀附汽車......
想請問各位生氣的大大們
有誰真的採取行動去向媒體反映?去向環保單位檢舉了?
光在這邊“腳瘡後罵皇帝”
對這些俗辣有啥用?

裏面有文字:「向台灣致敬」,你致什麼敬啊?致敬的理由是什麼?騎個車就叫致敬?致敬的方式是貼貼紙?
這樣的行為怎麼感覺好像

小狗在電線杆上灑尿劃地盤的感覺,

這些亂噴漆貼貼紙的人不會也剛好全都是男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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