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刪, ..... 待消保官協調處理後,再向網友報告結果

接獲台中市政府公函如下

目前我跟Q-lite都沒有接觸
斷無和解可能
目前就等7月協商了

最近才知道可以直接申請調解
早知道就直接調解
就不用拖這麼久了
想必樓主心中抱持著-有理行遍天下

但在台灣-會走得辛苦阿

在官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寧人下〈勸合〉

另廠商合〝法〞上市,處處依法行事,反正每月都有繳法律顧問費,慢慢跟你磨

一開始你就處於劣勢了,了不起推-剛好產品瑕疵,表面功夫做足,口頭道歉+賠個意思意思,就落幕了

能體會在美國待過的你,會如此難以平復,美國制度下這早就【脫褲懶】了;但 傢 係 - 台灣

嚥不下或出口氣還是講道理...提供一招兵不血刃的台灣必殺技-----請收訊PM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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