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CManCcC wrote:
釣魚甩竿本來就要看後面才甩竿
就像打籃球要對著藍框投球
今天釣魚甩竿沒看後面就亂甩=打籃球隨便亂投打到人
都一樣...籃球正中腳踏車騎士大概也摔車..
每種活動都有他的危險
不用無限上綱...(恕刪)
125cc應該可以上國道,因為車禍的原因是個人疏忽
捷運可以喝水,因為保持環境清潔是個人品德
酒後可以開車,因為每個人對於酒精影響意識的程度不一樣
綜上所述,我們不應該透過法令來客觀規範行為,
而須要逐一認定行為人依照他的品性、修養、體質狀況不同,而給予不同的標準,
只要符合資格者,即給予許可。
因此技術高超的賽車手可以騎125上國道;愛清潔的人可以在捷運上喝水;千杯不醉的酒神可以喝酒開車。
重點在於安全規範,而不在於這運動是否看起來很危險!
怕發生危險,就禁止,那麼最好禁止民眾出門!
河濱本來就是要可以從事釣魚的活動,就跟馬路本來就是要車子行走的一樣。
只因為某些人的一些特定觀念,禁止了需要這些活動族群的人!
不去思考,怎樣才符合安全,卻只是採用排除異己的觀念
跟我不一樣,就是不行!
最好釣魚是很危險的行為啦,那在街頭橫衝直撞的自行車是不是也要說很危險
要不危險,最好就別出門了!
車子不危險嗎? 砂石車不危險嗎? 連天上的飛機都很危險,是不是都要禁止了?
沒有嘛,而是規範了車子該走的道路,砂石車該走外環道,飛機要在天上飛
那麼釣客不在河旁邊釣魚,海旁邊釣魚,池塘旁邊釣魚,那麼要去哪釣?
achilles_uly wrote:
125cc應該可以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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