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你嚇到摔車,是我的錯!?

樓主真是好心人士~不過單車騎士真的要小心

套用一句大大的話~你在拿生命趕路嗎?
黑狗弟 wrote:
現在台南台 17線黃...(恕刪)

這段也是小弟每日必經之地,事實就與大大說的一樣.....
唉,常常出現一些烏合之眾的車隊,看了就很討厭,
我目前還沒看過這段路上的車隊有停過紅燈的,
哈,悲哀啊....
今天他這種態度遇到板主是這種結果,那天同樣的情形遇到是瘋子或兄弟,結果絕對是他承擔不起~
惡人自有惡人騎~這種人不需要我們去教訓.

記得多年前住永和市時,死巷口有人亂停車,第二次就被人放火燒車了~失言.離題了.


曾經開車遇到.自行車並行切了一點馬路.有時開車會遇到狂擋路的重車.我都會叭個兩三聲回去.重點是要提醒.
有時我開車換道不順.還是有點切了行車路線.也會招遇同等待遇.
覺得大家行車都要注意安全
有時看到你覺得不爽的駕駛.也要想想到自己.大家都要互相禮讓一下!
鋼管怪叔叔 wrote:
於路口煞停避免碰撞該單車騎士,應無過失責任...(恕刪)
若導致傷亡,還是可以求償(民事),違規者頂多補開罰單。
有注意 → 是讓違規的一方,平安且順利的通過,而不是害他摔車。
inben2 wrote:
兄台所言差矣!您難道...(恕刪)


我想你應該在說反話還是開玩笑吧.....你還好嗎?
T_S WJ
對啊....樓主大大....
是我的話早就把台灣人的「成語」全都使出來了!!
說真的我騎車出去的時候都會乖乖的等紅綠燈說~哈反而是騎機車偶爾會闖個紅燈之類的~我知道這是不安全的行為~~
不過騎腳踏車還是要特別小心一點比較好說~我都盡量靠車道的邊邊騎~由其上下班的時候還真怕會被瘋狂的機車騎士掃到~我的媽呀~
雖然那個單車沒注意到對向有機車要先過,而還是執意要闖,不過對向也應該注意前方有單車要準備闖紅燈要過,理應行經路口應放慢速度,必竟開的不是飛機,火車,大船,有特別通行權,像我過紅燈,我不是闖,而是放慢速度過紅燈,此時紅燈不過,更待何時,如果綠燈在過,您肯定要兩段式左轉,不然就要在注意後方要過,前方要過,但紅燈過時,理應對向也紅燈,只有左邊是綠燈,當然如果是在十字路,我一定是遇紅就停,但在T路口,我就會看左方有沒有車,沒車我就左轉,我也是只有過紅燈左轉,也不敢過直線紅燈,必竟每個人都停,不好意思闖,但左轉我則會先闖,因為在不先過,等一下綠燈了,要左轉,就非常不容易,要注意後方有車,前方有車,因為單車總是比不上機車,汔車,一下子就衝出去,您的問題,就跟我坐博愛座要不要讓給老人一樣,還好只是讓它嚇倒,不然撞到它,按常理判斷,您也有責任,因為奉勸騎機車車友,行經路口,巷弄,請放慢速度,併注意前,及左右來車,謝謝,
總之,宇宙原則,快的就是要讓慢的,慢的就要尊重快的,就像蝸牛,烏龜,小朋友要過馬路,看到也要理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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