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賦予人民有充足的自由權~
當然也包括擁有絕對的自由支配自己的行為能力~
就好比絕不會規定你游泳一定要帶游泳圈(這樣應該沒辦法游吧)~
絕不會規定你不能玩高危險的極限運動~
自由權絕不能以高風險為名或增加健保負擔為名就可以被剝奪的~
有些大大以健保為由贊成立法強制顯然是對法理還沒有概念~
不過這種情況也會出現在共產制的國家~
就好比大陸的一胎化政策~
樓上有位大大提及加州等地有法規約束18歲以下需戴安全帽~
是因為18歲以下在法律上屬"限制行為能力人"~
認為18歲以下未有完全判斷如何保障自身權利的能力~
若不是考量自由權大可將立法約束到18歲以上~
其實立法強制騎機車戴安全帽早已違憲了~
只不過是因為他是一項基於善意的立法而沒人會反駁罷了~
unicafe wrote:
大樓能短時間蓋成這樣,就可證明,還是該立法強制,沒辦法,還是一句老話,民族性.
台灣人很聰明,尤其是小聰明,前幾層樓也有人提到"奴性",這點也很貼切.
不要比歐美國家,看看新加坡吧!同樣是華人,他們的繁榮與秩序是靠立法與執法堆砌而成.
如果今天新加坡如台灣一般,就不會有今天的新加坡.
要跟歐美國家比,我們在許多方面的條件不適合.
比如說,常與我們一起騎車的一位美國車友.
在河濱自行車道的上下橋引道,他一定會用牽車的.這不是為了會不會罰錢,而是他尊重告示牌所寫的內容,也為了大家的安全.
在台灣沒買車的他,騎單車是他的主要代步工具,他連出門到附近買個東西都會戴安全帽.因為注意安全與尊重生命已經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如果我們大部分的台灣人跟這位美國朋友一樣,我們可以不用立法強制.
很抱歉
用這種舉例我完全無法認同
(當然在這我也只是說說)
我不只一次在台北市金山南路和和平東路的PUB附近
夜間駕車遇過無視紅綠燈擅自闖越的各色人種
不看燈號任意迴轉的各色人種
外國月亮就比較圓? 難說
歐美國家的人守法很多也是建立在嚴罰
逼使人民守法而習慣守法
我在國外一樣看到亂停的單車 逆向貪方便的騎士
天還沒亮,卻看到晨跑的人背後有裝"警示燈"
我就有種在台灣真的甚麼事都會發生的感覺
在路邊健走都會被機車追撞了
騎摩托車都會被流彈打到了
在家睡覺都會有貨車破牆而入了
要不要強制健走的人裝後燈?
要不要強制騎機車穿防彈衣?
要不要強制睡覺穿鎧甲?
說真的很多意外事故都是機率大小的問題
60km/h的摩多車強制了 20km/h的腳踏車呢?
20km/h的腳踏車強制了 4km/h的行人呢?
在這樣的觀點下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
跟強制走路的人戴安全帽是一樣的沒道理
我雖然被全罩式安全帽救過下巴
可是我還是強烈反對騎單車"強制"戴安全帽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你們在路邊健走為甚麼不帶後燈? (因為被機車追撞的機率非常小阿)
可是機率還是有,哪天強制行人帶後燈你就真的會野笅
你們騎車為甚麼不穿防彈衣? (因為被流蛋打到的機率非常小阿)
可是機率還是有,哪天強制騎摩托車穿防彈衣你就真的會野笅
你們在家睡覺為甚麼不穿鎧甲? (因為貨車破牆而入的機率非常非常小阿)
可是機率還是有,哪天強制睡覺穿鎧甲你就真的會野笅
我騎車出門去轉角買晚餐可是一點~~
一點~~都不想戴安全帽的
危險的事情該有的防護人們會自己做
強制立了法就要有同樣的定義同樣的判定去執法
在家裡沒戴安全帽,坐上兒子騎的12'娃娃車就準備要被罰了
好麻煩阿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