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一點都不累 wrote:謝謝你!以上為...(恕刪) 就如您前文提到的..."網路真有言論免責權嗎?"套用在目前的狀況下您不覺得這是個天大的笑話嗎??難道換個帳號就可以裝路人然後以第三者的角度在旁說些不負責任的風涼話...最後在冠冕堂皇的說..."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整個車隊."希望您好好的想一想這樣的舉動對兩方車隊是否有什麼助益...或許當初沒有您雞婆的第一篇文章...事情也不會演變成今天這種局面了...最後....我也要聲明一下..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整個車隊
LG一點都不累 wrote:喵~~~無義~~~進來陪你叫一聲......不在發言回文囉.大家繼續...(恕刪) 連結1在此。連結2在此。連結3在此。看來某人還真的蠻愛叫的...!叫不停啊..........!諸多叫聲族繁不及備載,請各位版友自行爬文!搞了半天,原來消費車隊的人是...!?
kevin910 wrote:希望您好好的想一想這樣的舉動對兩方車隊是否有什麼助益........(恕刪) 你們現在蓋這棟樓~發那麼多牢騷!!!!又對兩方車隊是否有什麼助益???兩邊都有互相熟識的人~相信要互相坐下來和談應該不是件困難的事!現在在這邊各說各話~事情能得到解決嗎?kevin910 wrote:事情也不會演變成今天這種局面了......(恕刪) 仔細看看這篇文前三頁~全是貴團在炮轟!在炮轟前~是否有先查明真相!!!!!!你們只先聽你們自己隊友的話~那我們的呢????真的就後車撞前車那麼簡單SLX wrote:看來某人還真的蠻愛叫的...!...(恕刪) 你又再叫什麼?????
我為我的「辛」加上了一橫,就成了「幸」。筆談女公關的故事,加上了「伸手不打笑臉人」,我決定讓大家感受文字的幸福。================================================今晚,我把店家給我的單據拿到店裡。原本是要請店家幫我把單據還給對方,代表我根本就不要對方任何的實際東西。還要質問店家那個可以對獎的紙是交給誰。把單據拿給店長。店長說明他其實不知道現在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我稍做說明,向店長表示我在一開始就願意全賠對方,也說明後來對方那一點讓我不滿。店長的微笑,加上他說我原先的態度都很好啊!於是他把我的「辛」加上了一點,變成了「幸」。伸手不打笑臉人啊!更何況也不用對店家發怒。我放下原本要質問對方的念頭。想起單車店家經營的辛苦。泡車店的時間那麼長,本來就知道有時會因為忙碌。這時一個青年詢問店長,氣嘴轉接頭要如何用。店長客氣地說請你稍等一下,然後繼續跟我交談。他說,他瞭解人總是會為了「奇矇子」而變化。我說,那接下來就麻煩你將單據交給對方。舊卡鞋其實我沒有要。=================================================我已經得到心情上的幸福了。我不用再去一一說出,誰的文字把,「辛」變成了「幸」。還要在文字裡爭論的人,就請你們去做一下會讓你們幸福的事。蔡豐吉
(筆談女公關~辛字上加了一橫就成幸。請先去116樓看一下再發文)樓主以找到心情上的幸福,個人為你感到高興,轉個彎路更寬.....至於這篇....如對個人有意見的可私訊與我溝通,或在現實世界以車會友也無訪!活在當下,快樂的過好每一天,逍遙自在.若為俗世所擾只怕人生路上充滿坎坷.大家要怎麼寫我~我都會一笑置之 謝謝.繼續.....
阿吉~還記得我嗎?曾經pm給你問一些專業的問題~也謝謝你熱誠的解答~我想雙方都有互通的管道,你奇摩子如果真的哪裡不爽,大可聯絡到人來表達你的看法~當我知道你的處理方式時我還大力讚揚你的態度直到你發這篇"分享文"及後續的發展~其實讓你覺得不舒服的那段po文我再怎麼看也只是在敘述事情發生的經過,對照你發給李先生的簡訊也相吻合,並無添油加醋來對你不尊敬~希望你的奇摩子現在好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