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某些人的言論......唉....原來有上鎖還被偷是被害人的錯原來要反省的是被害人原來腳踏車放外面叫引人犯罪原來可惡的是不把2萬元的卡打車"隨身攜帶"的樓主樓主還真是無惡不赦啊小偷才是佛心來的教導你如何365天24小時隨身攜帶卡打車這小偷可以得諾貝爾獎了
jjclub wrote:看了某些人的言論.....(恕刪) 照你這麼說 真好耶 每個人都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那你可以讓你的小孩超過12點在外面遊盪啊反正出事都是別人的錯你也可以讓你的女兒穿超暴露夜歸啊反正出事都是別人的錯你也可以叫你小孩手上拿著一疊幾萬塊的鈔票在街上晃呀晃啊反正出事都是別人的錯台灣很太平的 哪需要警覺心這種東西我被偷過3台腳踏車而且是在三個不同的地方用三種不同的安全措施我非常痛恨小偷但我知道台灣治安就這樣如果自己不認清這點 或一昧自己都不檢討的話就看你有多少東西可以去跟他們玩被害人要不要反省 我覺得看情況而定如果有人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子彈打到還要他反省的話就太誇張了但今天的例子我反問各位你敢不敢讓你得小孩跟樓主一樣把20K的車用這種方式鎖在外面如果你覺得錯在小偷 樓主基本上都是對的 運氣不好而已 那你們應該就敢但如果不敢的話 請問說樓主有失誤難道不對嗎 不然你們為何不敢跟他一樣???
chan15 wrote:不是這個社會病了是你處在怎樣的環境就該面對怎樣的現實一昧安慰我一點都不認為是好事我朋友住美國黑人區附近他晚上就摸摸鼻子盡量不要出門因為很容易遇到搶劫跟強暴總不能被強暴以後跟他說社會病了下次不要再這樣囉一定是要嚴厲的讓他知道你一定要一意孤行的話後果你多少都得承擔 本來忍不住要回的,但寫完後,覺得實在太強硬了,不合適。看到 chan15 這一篇,這就是我想寫的,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你們還是以為我們認為原來有上鎖還被偷是被害人的錯原來要反省的是被害人原來腳踏車放外面叫引人犯罪 那... 就算了,顯然你沒有看懂我們寫的
我倒看到了商機1. 釣魚賺錢法2. 發明真正有效的避免被竊產品再來,我認為除了竊賊有錯之外,教育也有錯,社會大眾的認知也有錯(類似把錯歸於樓主的人的觀念),如果大家的認知都是竊盜是不該做的(而不是怪罪別人東西放路邊),我想竊盜案不會那麼多,很多偷東西的人都是自己先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的。比如說某回文的大大,認為樓主把車停在路邊上鎖是樓主的錯,我想他自己有天如果看到有人把高價車鎖在路邊,會先告訴自己這是車主的錯,然後把車偷走(合理的推論),社會風氣就是這種人搞壞的(他們甚至不知道是自己有錯)會怎麼想代表你就是那種人,會認為車主將車鎖在路邊被偷有錯的人,我想潛意識裡你已經是小偷了,遇到機會的話我相信你會幹一票、遇到穿著暴露的女人我想你也會強姦她,因為你認為這是她引誘你,不是你的錯。
(((噹噹噹噹噹!))) wrote:我倒看到了商機1. ...(恕刪) 你完全搞錯了那我請問你 那你敢不敢把一台2萬的腳踏車鎖像樓主一樣一條鎖停在路邊不要喇叭喔 憑良心講你敢的話 恭喜你 你活在大同世界 也感謝你促進社會資金流動 因為你會有買不完的新車你不敢的話 那是否樓主保護自己的方式太過薄弱 甚至到幾乎可以說沒有的地步對了 你如此的相信人性 你晚上睡覺應該家門都不關吧反正你被搶 不會有人責備你的 因為責備你的人等於認同搶你的人 他們都有可能搶過別人我相信 依這個邏輯 你的父母應該在你心裡都是犯過很多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