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解決這衝突很簡單,自行車在道路交通上屬於慢車,所以把自行車道移除並且還給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沒有機車的慢車道,叫機車去騎快車道,大家依照車速分流就沒有這問題。但這方法在臺灣行不通,因為大多數交通局的棺猿認為機車應該走在"機"慢車道,造成在慢車道上車速不等的車輛交織,難怪自行車騎士會覺得害怕。 另外我不知道是否有這條法規,因為法規有規定如果有機車優先道是需要"優先"行駛在上面的,所以不清楚自行車是否有規定有"自行車專用道應優先行駛在上面"

另外,影片中那位中年騎士,不要跟人家說甚麼"校年郎賣阿內",對錯不會有年紀之分,大家就事論事就好。
katana057 wrote:
拜託 這個最大的問題點不是臨時停車(他有閃警示燈 你也猜不到他是不是拋錨)
也不是喇叭(喇叭已被台灣仇恨化 他才輕按一下而已) ...
如果瘦得不在這個時候超車 ...
他也不會按喇叭 ...
他可以等他們順順的過
難道開車的要因為他這個時候的狀況 而來個大剎車嗎?!?!...
腳踏車過臨停 然後 後面的腳踏車在超腳踏車 ... 哪招= =...
(沒安全帽 沒看後面 大失敗)






在 01 上. 神人太多了.

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連看影片也不知在看啥??

汽車(後車)並沒有擦撞自行車(前車). 是自行車騎士拍打或踹汽車車體.

請注意影片 從 6秒 開始到 10秒. 這才是重點.

第一部自行車要閃避違停. 第二部自行車如果跟在第一部自行車的屁股後面閃避. 應該沒事.

但請注意. 第二部自行車在要閃避違停的同時. 卻又直接要超越第一部自行車.

直接斜切到汽車前. 沒轉頭觀看. 沒舉手示意. 就直接斜切.

這樣明顯沒品騎單車的方式還有人挺?
大馬路並排騎車
你當是你家還是河濱公園
(話說河濱公園也不適合並排騎車)
守規矩的騎車朋友都被這種人帶賽到了
我騎UBIKE時也常被汽車叭
小U的速度就是這樣是能多快
我有權騎在最外側車道,
覺得我慢可以繞過我
一直叭是怎樣!!
這篇還真的引起熱烈討論
我騎公路車好多年了,說真的我自己覺得公路車的老鼠屎
真的非常的多,但不是說每個人(拜託各位公路車大大不要炮我)
我真的看過很多騎公路車就認為自己很帥,不守交通規矩的人,
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五六台車團練併騎、任意左切左轉不待轉、
天啊,說都說不完了,所以我真的很少跟著網路認識的同好去騎車
還是自己騎比較自在安全
我本身是職業駕駛.平常開著15噸~25噸的卡車在台北市區穿梭

我也是公路車的愛好者.

先說說如果我是開車者...我一定會注意到路邊的違規停車

如果違規停車的後方又有機慢車.正常判斷慢車一定會由內側超車

這時開車者的做法有二

一.減速.待慢車通過後再行超車

二.變換車道.如內車道無車時切入內車道


如果我是單車騎士...超越違停車輛前必先回頭看看是否有車輛經過


我認為兩者都在拿生命開玩笑

開車的拿單車騎士的生命開玩笑

騎車的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到底誰對誰錯....我只想說兩邊都想當老大!!
小弟騎公路車,通勤休閒都有,一年大約騎6~7000公里,也開車,如果扣掉高速公路的話開的車沒有騎的多,所以是比較護單車的. 但是這個影片很明顯是單車騎士的問題:
1)從影片一開始就能看出2位單車騎士在"輪車" (完全沒有draft的感覺不知道在輪什麼的),一開始是胖的超過瘦的,後來瘦的要超過胖的被按喇叭,而且還故意騎到汽車前面挑釁. 拜託,繁忙信義路上大搖大擺輪車,我想不到什麼可以辨解的.

2)有人說是因為有車佔停在路旁,這也是強詞奪理, 那台藍車早就停在那了,不是突然停下,2位騎士經過的時候,胖騎士在前面完全沒有改變行徑路線,瘦騎士往左切出是為了輪車,而不是為了避開那台藍色佔停車.

我住的地方是沒有公車專用道,也常有公車或別的車輛佔停在路邊,所以我常常需要切入左邊的車道,如果我像影片的2位騎士那種騎法,被按喇叭還算我幸運,至少人家看到了我也提醒我避免我被撞,不然倒霉的絕對是我. 我每次往左切一定回頭看並且把左手伸出,也都能和汽車和平共處.
今天一起床突然很想知道這兩個騎士騎多快
所以大概推算了一下
從騎車過停在路旁的轎車看來
大概花了1秒鐘
那台車推估車長約500公分
@@一台車子真的有那麼長嗎
我用捲尺量了一下500公分超長的
但在各家車廠看到的規格都差不多在500內
所以就用500公分來算吧......真質疑

從0秒開始到10秒過轎車也沒有明顯加速
所以推估10秒騎了5000公分
如果以時速20公里來計算
一小時有60分1分鐘有60秒
所以一小時有3600秒
20000公尺/3600秒=5.555555555555556公尺/1秒
1公尺=100公分
所以得到555.5555555555556公分/1秒
5555.5555555555556公分/10秒
如果用時速18公里可以得到
5000公分/10秒
從這裡可以知道這兩個騎士時速連20公里都沒有

騎那麼慢還需要互相超車嗎?

瘦的狠 wrote: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恕刪)


騎腳踏車真的最好不要併騎 很危險

機車併騎就已經很誇張危險了 要聊天不會停下來把車停在旁邊繼續聊嗎???

我想說的 "不只高雄這樣 原來台北也這樣......"
雙方火氣都很大!

對於自行車騎士去拍打人家車子的行為不能認同~

那位身材較瘦的騎士好像在不爽什麼 ?

這是很明顯的挑釁的行為 ,要我是開車的人也會不爽!

影片只有這一段 ,不知道前面會不會已有些引起雙方不爽的點...

我比較擔心以後開車與騎自行車會不會有更多的不滿與爭執~

甚至引起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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