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腳踏車店,有時候只是一個fu,
老闆,店員的手藝如何, 賣的東西價格如何, 裝潢如何, 東西多不多...
都只是去不去某家車店的原因之一,
我家附近3km內,腳踏車店可能超過10家以上,
為什麼我甘願騎5km到北投去弄車,找車友LDS,就一個爽,也習慣了而已,
而當初會去文科也是車友介紹說服務好,一試之下就再走沒去別家店混了,
轉眼快三年了,以後還是會再去吧~
至於在01上PO文公開出來指責誰不好,我想還是別醬吧,
如果今天你敢當面去找老闆,或是PO出你家地址,電話...個人資料,
而不是用一個網路的帳號來指責別人,我想可信度會高一點吧!?
尤其是這種雙方認知有很大不同的事,
若當事人看到,而又認真了...那上法院的話,誰吃虧都還不一定咧,
大家都別再火氣大了,多去騎車喝酒聊天比較實在些,
看完了討論串€ 我只能說我覺得那位"聽障選手"
有點無理了!!! 動不動就想告人...真不成熟.
就算某位老闆真的眼睛脫窗弄壞你的零件.比賽日子將近.但
有責任心的老闆都賠一組新的給你了.講難聽點~弄壞的本來就該留下來
畢竟老闆沒跟你拿新品的錢~
難道換組變控的時間.你就會連預賽都擠不進去?有點可笑
這個情形跟ps3很像. 保固期過了 讀取頭壞了(被鎖了)
花了4000元拿不回舊品一樣! 若是免費幫你更新零件
我想ps3的玩家沒人會說一句話~誰都不會討舊品.
但花了4000.若只是讀取頭被鎖~微調一下就被拿了4000.這情形跟你挺像的
拿了組新的~佔著舊品維修想當備料...嘿嘿...自己想想跟sony是不是挺像的
反正微調一下~又是生龍活虎.
ps.你口氣真衝...拿個相機拍一拍簡訊來貼吧.
東西功能上並沒有任何損壞,而是在變速線穿出把手的部份的塑膠件,有被鋼索拉出的摩擦痕跡。
這樣也算是弄壞嗎?
店家賠給您一個新的,要求您將舊的還給他,並不過分吧。
您說要去別的店家安裝,老闆也同意,但是過了一個月還不還,還傳簡訊表示你還沒將新的換上去。
老闆說再不把舊的還他,他要去備案。這樣不可以嗎?
請問一下
什麼叫做把你的舊東西弄壞,賠你一支全新的,然後新舊兩隻你都要保有呀?
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我開始同情您了,因為聽障的因素,造成您的語言表達不清晰,也同時造成了您無法用語言適當的表達您的情緒。
轉而在文字上做情緒的反應。
我只能說,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您的行為,而對其他的聽障人士有偏見。
這樣社會才會祥和一點。
Richard C wrote:
1.在網路上毀謗他人名譽或公然侮辱他人,是不恰當的;對前述之人施與毀謗或公然侮辱,亦是不恰當的。
2.一個車店有很多人稱讚,固然表示該店有過人之處;直接或間接駁斥他人,使他人對該車店批評的聲音變弱,將可能使該車店持續進步的動力減弱。
3.弱勢族群是需要多點關懹的。對於弱勢者過於激烈與一面倒的批判,正足以顯示這個社會對弱勢者的態度。
不好意思,小弟我完全不能接受您的這種看法。
請您先試著了解事情的真相。
1. 是誰污辱誰?誰恐嚇誰?又是誰在誹謗誰?
2. 批評是應該要有的,但是請注意,事情的真相是店家被侵佔財物,網友被連番恐嚇。這樣的行為是犯法的。
3. 從不認為有什麼弱不弱勢的,對弱勢的幫助,反而是一種歧視的結果。

無意筆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