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764591 wrote:
只是要找一些之前同單...(恕刪)
a2764591大大~您朋友的這項提議「很危險」喔!
如果有人拿了不該拿的東西-就很有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
請見:
軍法教育:侵占軍品或槍械 身陷囹圄葬送前途
…只要是退伍時必須繳回的裝備、服裝…等
都不應該出現在自己家中~
建議您與昔日同袍 「心中有憲兵」開心聚會就好-
不要把不該帶/穿的東西 帶到公共場所~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煩喔!
個人創作「國軍風」插圖作品-歡迎非營利下載使用 http://www.wretch.cc/album/mpsdrago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