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樓主!樓主愛看風景就好比我愛拍照一樣, 樓主看風景愛騎單車就好比我拍照愛用閃光一樣奇怪的是, 為什麼我在餐廳拍照用閃光燈為什麼會被服務生阻止呢?我也是付錢進去吃飯的耶! 店裡面的陳設我有資格拍攝, 憑什麼阻止我用閃光燈呢?我又沒有對著其他客人閃, 我只是在旁邊閃而已阿, 其他客人覺得刺眼可以轉頭,拍照用閃光是我的自由吧? 又沒有法律規定哪些場合不能用閃光燈!希望大家聽的懂我講的是反話
Timber Wolf wrote:這裡有一段影片蠻震撼的樓主看完再決定要不要去http://www.youtube.com/watch?v=t5lhnr0DM04 嗯.. 這個影片這個網友的留言蠻有創意的copy下來給樓主參考
Timber Wolf wrote:這裡有一段影片蠻震撼...(恕刪) 我就說麻 就讓幾個去摔 摔個幾次 馬上就沒人敢去騎了 台灣地窄人多 想到要在登山步道跟登山客搶道 我就沒興致了!~版主 什麼時候要去摔阿 我等這看你上新聞!~
carey chiang wrote:管制一堆都是官員鴕鳥心態,下管制令簡單又省事,公務員的心態少做少錯,不做就不會犯錯 他如果因為犯錯而造成終身俸減少或領不到,你會賠給他嗎? 如果不會,那你不能怪他少做少錯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