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團預告] 假日來抓賊..!

不贊同這活動

就算以現行犯論
他並不是單純的現行犯吧
是有計畫的被陷入現行犯角色裡的

縱使本有犯意且為慣犯
抓到後所衍生的問題肯定不少
參與此行動的大大們也要花時間去run司法程序吧
如果被告又反咬你們是陷害教唆之類的反告
我想
這是大家不樂見的吧...

總之
保護好自己的愛車才是王道!

ps.
不好意思這篇是多發的
剛網路可能有延遲
以為失敗
所以又發了這一篇
sorry~佔了版面
這網頁就是那麼奇怪
不懂裝懂的人很多
講一堆道聽塗說的東西
誘捕... 釣魚...
弄懂再來吧拜託你們...


樓主這事可行!安全第一 請加油!

fish168 wrote:
簡單來說...為了給...(恕刪)



如果偷兒騎出去大馬路之後..上了一台接應的貨車.. 該怎麼辦...??
嗯!維護世界和平!好樣的

參加團體活動 未滿十八歲要經過家長同意喔!

PS壞人到處都有不必到墾丁啦!









大大~加油!!
致上 200% 的敬意!!
現在的社會就是缺少像大大您這樣的人才!

pill wrote:


哈哈哈~~大大真...(恕刪)

小弟沒有特別的想法
但是執行一件事
先把所有失敗的因素能想的都想好(當然是盡可能)
到時候遇到的問題較能馬上解決,不是嗎

koll wrote:
這網頁就是那麼奇怪不...(恕刪)

聽兄台這麼一說....
想必您是對法律有相當程度的瞭解了....
那可否請您也發表一下您的想法
別光放砲好嗎?
或許...您的想法正可以點醒我們這些
你形容的"不懂裝懂"的市井小民.....
別再說現行犯人人可以逮捕的話囉
因為沒有人懷疑這一點的....
小弟希望能有您這種
絕對不是不懂裝懂,也不是光會放炮的前輩賜教
感謝您
單車隨便亂停,沒有上鎖,賊是可以辯稱誘捕行為的,或是他可以稱他撿到該單車,他要將他送到警察局的。

因此就算要抓賊,單車還是要上鎖!
如果大家願意起將本人於本討論內容都看一遍,相信大家就能多了解法律知識.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如有人不願了解而固守己見,那我只能說我尊重你.
台中小康 wrote:
如果大家願意起將本人於本討論內容都看一遍,相信大家就能多了解法律知識.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如有人不願了解而固守己見,那我只能說我尊重你.


既然有小康兄的背書(當然要依法行事)
那麼就祝福這次活動成功囉

PS:
反方意見這麼多,無非都是為樓主好
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希望樓主自己好好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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