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雖貴~請尊重場所的其他人使用權

070202 wrote:
我就講個地點.......(恕刪)

少數不代表多數 也許閣下碰到過一次
也有不少尊敬他人 相對也尊敬自己的人在
給64樓的大大
喔~這位大大也有在玩星海阿~剛好路過來問候一下~呵呵

trri888 wrote:
一對泳褲情侶


說實在的誰也不知道他們穿的是泳褲還是單車褲,
再說單車褲應該也可以下海游泳,
一舉多得不是挺好的。
chu7838 wrote:少數不代表多數 也許閣下碰到過一次
你講的真的沒有錯....
可是我看到的確是你所講的多數......


chu7838 wrote:也有不少尊敬他人 相對也尊敬自己的人在
你講的真的沒有錯....
可是我看到確不是你所講的"有不少尊敬他人",
我實際舉幾個例:
前燈:是照那裡....正確大約"車前約4~6步的地上",可是都照正前方...還有爆閃的耶~
後燈:請傍晚就可以打開了,不要等到黑摸摸才開~
闖紅燈,遇黃燈衝更快....卡踏車速度遇黃燈竟不停還直衝...根本險象環生~
車隊雖是整體出來.....前方等後頭,請勿佔用車道~

~~~~~~~~~~~~~~~~
以上請有騎卡踏車有"良心有(友)伴"改進吧~~~
路人ABC~又廢話一篇~請各位繼續講需改進的地方~哈~
版主說的不錯~~不過小弟也有一些看法供大家參考,若有不合理處請指正,

1.該情侶的確應該先徵詢一下店方的意見會"比較好",但是根據店內的情況,可能也很難"事先"徵詢,因為徵詢的當下車子入內了,也可能被認定要強行"入內用餐"就被拒絕了!!(根據小弟過去去小7的經驗,事先詢問似乎有點"困難"度,再詢問的當下引經被認定入內了或是阻礙的動線受"白眼"的關愛,其實我們也不願意。)
2.該情侶決定離去不吃。換做是我也會放棄在該地點用餐,因為店裡那麼忙,請大嬸幫忙看車,大嬸肯定壓力很大,除了車子的保全問題,及店內其他雜務外,稍有忙碌輕忽可能丟車,對誰都是不好的事也吃不消,避免大家麻煩,離開是對的決定。
3.離開當下碎碎念。換個角度想,也許他們騎的很累了,沒有體力也想找個地方吃東西,碎碎念是在擔心找不到有肚量的人或場所可容納那惹人厭的單車。哈哈~~也可能是"女王"在抱怨或抓狂"男僕"規劃不週到。
4.我的車不貴,但是它總是我心血買的,沒有人想要沒事少一個自己愛的東西,東西不在貴,自於你對他的喜愛,很多東西的價值是在於人給他的。
5.單車沒有錯,騎的人和看的人&周邊的人事物應該能多一些包容。騎的人沒惡意, 身邊的人也沒惡意 & 餐廳也沒惡意 為何文章內的感覺都是"敵"。
版大說的第一個例子
那對情侶既然是騎小折
那何不先把小折給折一折呢
擺明是有車騎就是大爺嘛

反正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
要看態度如何吧
我如果騎車 要去買東西
我都會好禮的和老闆打招呼
問他可以不可以順便看一下車
那種教養不好的
難怪走到哪都被打槍到哪
配備那麼高檔 結果人格還是那麼低下
每個人都怕自己的單車被偷, 但是要養成先尊重他人, 才不會給其他人跟自己造成困擾才對!

沒有筆戰的意思~也同意版主的請尊重場所的其他人使用權看法



1.我哩.......
騎小折了不起是不是.
"騎小折就可以騎進人家店裡面嗎.有本事就把整間店包起來啊."


2.泳褲:我這台腳踏車要8萬元,不想離開身邊怕被偷走

"店員:先生,裡面這些穿皮衣的重車客人車子都60幾萬,他們的車子也放外面喔~~"

1.這個說詞心態也不太好
2.一個服務業的店員回答的也不太妥當.


TK168 wrote:
看了這文~猜想施主應...(恕刪)

我也是認為騎單車的,想要攜帶單車進入人家店裡暫放,一定一定要事先詢問店家並徵得同意後,再攜車進入~這樣也算是彼此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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