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7838 wrote:少數不代表多數 也許閣下碰到過一次你講的真的沒有錯....可是我看到的確是你所講的多數......chu7838 wrote:也有不少尊敬他人 相對也尊敬自己的人在你講的真的沒有錯....可是我看到確不是你所講的"有不少尊敬他人",我實際舉幾個例:前燈:是照那裡....正確大約"車前約4~6步的地上",可是都照正前方...還有爆閃的耶~後燈:請傍晚就可以打開了,不要等到黑摸摸才開~闖紅燈,遇黃燈衝更快....卡踏車速度遇黃燈竟不停還直衝...根本險象環生~車隊雖是整體出來.....前方等後頭,請勿佔用車道~~~~~~~~~~~~~~~~~以上請有騎卡踏車有"良心有(友)伴"改進吧~~~路人ABC~又廢話一篇~請各位繼續講需改進的地方~哈~
版主說的不錯~~不過小弟也有一些看法供大家參考,若有不合理處請指正,1.該情侶的確應該先徵詢一下店方的意見會"比較好",但是根據店內的情況,可能也很難"事先"徵詢,因為徵詢的當下車子入內了,也可能被認定要強行"入內用餐"就被拒絕了!!(根據小弟過去去小7的經驗,事先詢問似乎有點"困難"度,再詢問的當下引經被認定入內了或是阻礙的動線受"白眼"的關愛,其實我們也不願意。)2.該情侶決定離去不吃。換做是我也會放棄在該地點用餐,因為店裡那麼忙,請大嬸幫忙看車,大嬸肯定壓力很大,除了車子的保全問題,及店內其他雜務外,稍有忙碌輕忽可能丟車,對誰都是不好的事也吃不消,避免大家麻煩,離開是對的決定。3.離開當下碎碎念。換個角度想,也許他們騎的很累了,沒有體力也想找個地方吃東西,碎碎念是在擔心找不到有肚量的人或場所可容納那惹人厭的單車。哈哈~~也可能是"女王"在抱怨或抓狂"男僕"規劃不週到。4.我的車不貴,但是它總是我心血買的,沒有人想要沒事少一個自己愛的東西,東西不在貴,自於你對他的喜愛,很多東西的價值是在於人給他的。5.單車沒有錯,騎的人和看的人&周邊的人事物應該能多一些包容。騎的人沒惡意, 身邊的人也沒惡意 & 餐廳也沒惡意 為何文章內的感覺都是"敵"。
沒有筆戰的意思~也同意版主的請尊重場所的其他人使用權看法但1.我哩.......騎小折了不起是不是."騎小折就可以騎進人家店裡面嗎.有本事就把整間店包起來啊."2.泳褲:我這台腳踏車要8萬元,不想離開身邊怕被偷走"店員:先生,裡面這些穿皮衣的重車客人車子都60幾萬,他們的車子也放外面喔~~"1.這個說詞心態也不太好2.一個服務業的店員回答的也不太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