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騎24小時正妹極速環島 -->建議不要學習

剛看到這麼驚悚的話題..馬上衝進來看..
才發現我該配老花了...
建議版主,以後開版時加個標點符號..
我看成 連騎24小時正妹,極速環島 -->建議不要學習
應該要 連騎24小時,正妹極速環島 -->建議不要學習
純粹是提外話..大家請繼續...

neocavort wrote:
還是要給開版大所謂忠...(恕刪)

開始扯東扯西了嗎
論點站不住腳就要扯忠言逆耳
這種環島方式比較可議之處還是在於超速方面
這不只對她自己來講很危險,對其他用路人也是如此
至於說到賽車手的飆車問題
比賽有規劃場地以及專業醫療人員伺候、選手也有做防護措施
不是這種環島自由活動能相比的

其實舒馬克曾因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而被開罰單
賽車手在沒比賽時是沒有超速特權的

怨念聚合體 wrote:
這種環島方式比較可議...(恕刪)


原文哪裡提到她超速啊?!

願聞其詳?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只要有人紅,就會有人眼紅
版主多寫幾篇大家喜歡看的遊記,
不是比較好嗎?
chieh76123 wrote:
原文哪裡提到她超速啊...(恕刪)

就算她可以完全不吃喝、不休息、不加油、不排泄
連續24小時18分不放開油門的騎,均速也需要達到45.86K才能跑完
這個速度在她經過市區或鄰近道路時也已經超速了
怨念聚合體 wrote:
這種環島方式比較可議...(恕刪)

不用環島也是一堆人在超速
超速本身就違法,也不值得鼓勵

但行為安不安全=超不超速? 不超速也可以撞傷人
我認同她多少一定有過超速
不過限速30 騎40是超速,騎150也是超速;爲何不說限速80 騎70...沒超速,很好
光用一個"超速"兩個字就來斷定別人這樣很危險
是不是有失公平

Wesley55688 wrote:
不用環島也是一堆人在...(恕刪)

有的人可以喝三杯高粱沒事,有的人則是喝一口就倒
那喝三杯高粱沒事的那種人要是接著開車上路,算不算酒駕?

超速就是違規,沒什麼好講的
何況她那種騎法絕對不會是『多少一定有過超速』
肯定是整個環島過程都在狂飆
成功了...自己就變英雄...

失敗,傷亡了...就當國家是狗熊....?




連騎24小時正妹極速環島....

是在趕什麼?

途中若造成別人家庭的傷亡算誰的....

就跟獨自一人勇闖登山,獨自一人完成橫越海峽,獨自一人完成什麼什麼的....

都不建議....



年輕多嘗試,勇於實踐夢想是對的,但也請靜下來好好動動腦,

這個風險的承擔也許並非自己來承擔,

這個傷痛可能是父母親友永遠的痛,

國家全民還要買單....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有些人就是想要挑戰極限
這樣也要砲

林義傑哪不是更無聊
還都用雙腳走得

這是他們自我的考驗
關你X事

超速
所有在喊超速的最好你們都沒超過速
人家在沒人的鄉村大道上超速
你們改成在車水馬龍中鑽車
怎看都你們危險


24不睡
大學生誰沒做過
只是改成唱KTV 泡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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