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1、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 這到底是哪裡看不懂..."路邊" 是哪裡 別再扯臨停 前面都說過了
2、什麼?!?!跟這有關係嗎 影片中擺明了是那瘦的在此時輪車舉動不洽當
況且他們沒帶安全帽 超車完全一點警示都沒有 新潮!!!!
1.照你的邏輯,"路邊"縮減或有障礙物不就不用騎了?? 另外自行車道不等於慢車道!
2.因為有人搞不清楚"並行競駛"跟"並排駕駛"的不同。
3.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同車道,同向行駛的用路人中,前車要對後車盡注意義務??
那種超車法,近到可以揮手拍到車窗,萬一有擦撞! 肇責絕對是汽車!!
4.我只能說,自行車騎士的騎法有點擋路,
但汽車未把握安全距離就超車,嚇到人弄到別人生氣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