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kiliang wrote:住家附近道路上 規劃...(恕刪) 你是對的,我感同身受。你的車子停在公共車位上是合法的,是那些破壞你車子的人不對,但是跟這個討論串的車主不一樣。只要開過車的人都一定會有被破壞的經驗。我開新車的時候,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時被從頭到尾劃一道,我也很氣憤,我也有付錢停車為什麼新車一定要被破壞?我不鼓勵暴力,但是我不會同情違規的車主。
我覺得現在自以為聴明的『笨蛋』太多了,想說違個小規自已方便就好,殊不知背後已經引起眾怒了。對於這種『很超過』的事,本來就是要利用各種合法的手段讓他知道錯誤。樓主寄檢舉信是很正確的,最好是投書媒體讓記者們去問候他吧!汽機車開入河濱自行車道的現象還是很多,真的是忍無可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