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gahung wrote:對方要告妳妳不應該因...對方要讓你傾家蕩產你應該要讓對方家破人亡(恕刪) 那個....雖然這個家庭不是很圓滿但是如果樓主讓對方"家破人亡"自己同樣也是"家破人亡"因為她們的爸媽是同一人耶~~~還是考慮個簡單一點的方式吧.......
瑤瑤說 : 你不要走~你不要走~殺很大~~~還是跟總監大哥去走一趟花東吧!!帶你去看海找地方..露營看星星.小妹妹~拜託啦~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
DHL快遞總監去環島揪人下週一跟我去環島騎193線~~~風光明媚的說.從台東走利吉惡地.接關山北上再接193線.沿途風景秀麗.全程免收費歡迎跟總監一起去瘋台灣.2009 MY BIKE MY TAIWAN~~玩都還不及了~還自殺勒!!講給人家笑是嗎??那個叫啥麼佳的~下週一跟我一起走吧!!
說那麼多,還是都被壓在底下只要有能力就,別住家裡別用他們的聽他們還說什麼他們打心底不認你這女兒,你也不用認那種父母了別在那種終究是一家人的口吻了死只能給他們短暫的難過 (看這種關係不一定是慶幸)要讓他們得逞嗎? 不!!要讓他們知道,你用自己的方法可以過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