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yPeng wrote:想不出來為什麼,他們如此做.他們這家店其實很成功,要進一步擴店有很多方式去做.但是他們選擇了最笨的方式...(恕刪) 殺人犯的話,聽聽就好,別信就像哪個毒犯被抓時不是說為了奉養年邁雙親?
tooler wrote:雖然這些人的冷血令人震驚,但這些人腦殘的程度同様不可思議,可以說連做壞事都做不好,藏屍藏了好幾天才棄屍,怎麼可能檢方會查不出是死後才落水,要棄屍也不丟遠點,兩次都離店那麼近,還自己發現,還騎自己媽媽的機車去盜領死者帳戶....這批人凶殘但愚蠢,應該是第一票吧,很難相信這種手法能成功兩次...(恕刪) 應該跟好幾天沒關係,記得死後扔到水裡跟溺水而死法醫在檢查肺部積水時會發現不同
SAKIMORI wrote:聽說女店長又翻供了此案若找不出關鍵的直接証據說不定是另一個"蘇案" 女店長拿死者的提款卡盜領,這已經有確切的證據,提款單上的指紋、監視器畫面等等都已經是直接證據。拿蘇案來比喻,你是看女店長,覺得她的長相不會是殺人犯,所以這樣子覺得吧!而蘇案的那三個人則看起來就該死的樣子,所以是犯人,是這樣子嗎?如果長相可以定生死,那法院可以關門了!
acer wrote:如果真的是親如家人的..真相只有一個,把案發當天的事情說清楚,做出常人都會做的事情,不就好了。.(恕刪) 把案發當天的事情說清楚....不管說謊還是真的, 應該是"說清楚了", 法官認為罪證尚不足, 才交保的吧....講得好像是...廢話
wang111 wrote:網友都可判生死了, 長相怎麼不行 恩恩,有道理,給推。那這台殺人犯人臉辨識機就等你發明囉。發明出來就賺翻了,身價應該破好幾億,但是到時候千萬別亂認乾女兒呀,真的忍不住,要認之前先用你發明的辨識機掃一掃,記得喔。
女生涉案應該是很肯定了,現在其它人到底是被拖下水?還是真的有涉案?真的不宜多作評論。人心險惡,真真假假。用個簡單的比喻大家比較容易懂,就好像一個小朋友把水打翻了,然後他會牽扯一堆在旁邊沒碰到的小朋友也有一起打翻。小朋友犯小錯都如此了,更何況是心機這麼深的人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