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這個是許多網友提醒的重點,Business-to-business連這個都不懂得應該也不多
不過這不是重點,因為這個車展如果真的完全都不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我不會吃飽飯去自討沒趣
只要就在於開放時間問題,沒有清標示造成誤解,這點公說公有理說婆有理在吵下去也沒啥意義
最重要會蓋這麼高的樓浪費版面,就在於以下由"最強破壞神"po的這段,污衊消遣文引起與眾位
好心提醒的大大們無關,如果造成你們的誤解以為我要硬凹那跟你們 say sorry
至於最該道歉的應該是無故挑起戰端酸言酸與語不段的最強破壞神,他不應該道歉嗎
都跟他擺明我的年紀他也說他30不到還一直草莓來草莓去喋喋不休,嚴格說起來他已觸犯公然侮辱啦
要他道歉剛剛好而已,造成各位的不便跟誤解再次抱歉,我還不是食古不化無理硬邀凹的糟老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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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憐喔~惜惜喔~~
趕快回家找媽媽哭吧~
這主辦單位真是該死啊
居然讓這顆草莓受傷了~
如果你覺得你自己是對的~
麻煩你找某家數字周刊去爆料
看看人家會不會幫你出口氣
不然開個記者會吧~
再來個聲淚俱下控訴主辦單位吧
瞧你受了那麼大的委屈...

不過我是覺得你是捨不得自己花的車票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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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號那天我有進去會場幫忙一下

因為我們家每年都有參展

主要的目標群真的不是一般大眾

而是各國外的自行車廠商&客戶

為何要限制一般民眾參觀?

主要是 一般大眾並不是主要的客戶

今年來看展的人算比較少了

我想像一下開放之後裡面會多擁擠

那我們又如何跟客戶群洽談

客戶並不是過來看看就走了

我們可能花3~4小時只與一個客戶洽談瞭解他的需求

再來人多就會亂18號當天

就有類似拿名片換入場證的人在附近的攤位鬧(個人的感覺)

明明該廠商不準攝影拍照 還站在攤位前假裝拍人

被廠商制止 還一副我是站在公共走道上 我為何不能拍人

一整個理直氣壯 基本的規範都不遵守

僵持了幾十分鐘 最後請來警衛來帶走

當然我相信大部分的民眾都很守規矩

但是多了這些人會讓主辦單位跟參展廠商傷很大的腦筋

這是會場裡的A-TEAM各廠商的LOGO (用手機拍 有點手殘抖到了)


我覺得外型頗亮眼的自行車


遙遠的距離 你我的心...
上週我女友還特別提醒我,自行車展只有最後一天才開放一般民眾喔

因為他是B2B的展覽,而且不賣東西

我問她怎麼知道,她說逛01看到的。

PS:當然,這件事情我原本就曉得了,看新聞也有提到
7/18 -> 9/25 : 96KG -> 73KG
對啊 版大說的一點都沒錯

以後應該請主辦單位 親自送函到版大你府上 跟版大你說 只有20號才開放一般名眾

要不然又有不先做好功課又來的笨蛋來01發文

你說對吧
喜歡打嘴炮嗎 歡迎來 嘴炮01網址:http://www.mobile01.com 嘴炮王多多 歡迎來打炮
jfhung wrote:
以上這個是許多網友提...(恕刪)


如果你要強調"最強破壞神"出言不遜這點, 你要做的應該是將相關言論蒐集完整後
交由站務人員處理, 或者是私底下和"最強破壞神"溝通,
這樣你們私底下要PM幾百封, 吵到鍵盤燒起來也沒人管,
而不是一人回應一篇, 然後讓大家看笑話, 不同意你的又被你說是在酸
我想以上才是大樓蓋這麼高的根本原因, 而不是誰罵誰誰侮辱誰的問題

另外, 既然你也說要向相關單位反應了, 希望可以減少這類問題再發生的可能性
那你還想在這裡得到什麼呢? 一個關懷的抱抱? 一句聲援的話語?
如果是那兩項, 去其他論壇倒還有可能, 01這裡你還是別指望了
沒人有義務要替你撐腰, 也沒人有義務要站出來替你說話

以上純個人觀感, 我應該不用報年齡吧
jfhung wrote:
在此呼籲主辦單位,明年的展覽
要將開放參觀的條件列出來
以免搞出這種烏龍,雖然我們只是一般民眾
但是我門也算是買家吧,人家電腦展有這麼搞嘛,
真是莫名奇妙的展覽!


版大應該也要先就這兩句道歉吧???
這不也是亂砲打到主辦單位了嗎?
不要別人誣賴自己,自己也不可誣賴他人啊~將心比心~
jfhung wrote:
以上這個是許多網友提醒的重點,Business-to-business連這個都不懂得應該也不多
不過這不是重點,因為這個車展如果真的完全都不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我不會吃飽飯去自討沒趣
只要就在於開放時間問題,沒有清標示造成誤解,這點公說公有理說婆有理在吵下去也沒啥意義

人家網頁明明就寫得很清楚,怎麼會沒寫清楚呢? 不合你的意就說別人沒寫清楚,這不就是硬凹嗎?

jfhung wrote:
最重要會蓋這麼高的樓浪費版面,就在於以下由"最強破壞神"po的這段,污衊消遣文引起與眾位
好心提醒的大大們無關,如果造成你們的誤解以為我要硬凹那跟你們 say sorry
至於最該道歉的應該是無故挑起戰端酸言酸與語不段的最強破壞神,他不應該道歉嗎
都跟他擺明我的年紀他也說他30不到還一直草莓來草莓去喋喋不休,嚴格說起來他已觸犯公然侮辱啦
要他道歉剛剛好而已,造成各位的不便跟誤解再次抱歉,我還不是食古不化無理硬邀凹的糟老頭啦!

好害怕哦,連公然侮辱都出來了..
明明網頁上有顯而易見的註明,被樓主講得好像正常人都不會看到
原來我不是正常人,我覺得我的人格和智商受到侮辱了,這樣公然侮辱會成立嗎?
㊣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珍惜生命,遠離河濱㊣
jfhung wrote:
公然侮辱


別忘啦~我們都半斤八兩喔

目小小瘟神~??


嗯~我未滿三十歲的幼小心靈似乎也受了傷欸?

如果真要提告?

想想你的立場到底在哪囉~

造成各位的不便跟誤解再次抱歉


有人誤解你嗎??

看看這棟大樓的回文吧~

是你一直不懂大家的對你的用心良苦
好一位蛋白質老伯真的服了你

老闆再來一串雞屁股跟雞皮

珍奶喝多了會胖.換紅茶好了



繼續看好戲.................
以上言論純屬唬濫,如聽信誤用,一切後果摡不負責
大頭大頭 被拒不愁 人家貴賓 我用大頭

衝進去就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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