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物主既然已付款當然屬於個人物品.動手就不對沒啥好講如果有毀損...告他毀損店家也有過失.因該設立告示牌警示白目之人...請勿動手必勉爭議.如果有毀損請毀損人賠償不然請他買回慢慢摸..店家多賺一筆.開個完笑.....哈如果還是有些人控制不了癮頭來了請出示財力證明讓電店主封店.讓VIP摸個爽.最好通通買回家.
kkchiang wrote:2009-04-16 15:16 by kkchiang不經詢問就彈, 是很不尊重沒錯, 任誰的18萬車被彈都不會很爽~但如果彈斷了, 其實是樓主你們要負責吧?? 你賣給人家的鈦合金會被手指彈斷那用膝蓋想也知道是你們品質問題...一碼歸一碼OK? 這位大哥,hieix和elvisbar已經提到這僅是一個尊重問題,您自己也有相同看法了......如果真的要一碼歸一碼,版大的車架並沒有被彈斷,所以文章從頭到尾只有一碼,那就是尊重這一碼.不用再拿車架品質作文章了吧?
hieix wrote:這麼簡單到用屁股毛都...(恕刪) 我在昨天第22樓就說兩天內會蓋高樓(吵架文嘛)沒想到進度比我想像的還快如果教學文或分享文有這麼熱烈多好....還有人說要去彈別人臉 到現場去彈車友車的....問題是:人家約了你會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