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deus1937 wrote:
沒救了 就是有這種人...(恕刪)
人民有知法的義務~但真的人人都了解?
學校 家長 新聞 親身經歷...多少是從這些管道得知的?
除了讀書&興趣很少人去翻這類書吧...
反倒是罪犯可能更熟析...
更不用說新聞那些知法犯法的人

懂不懂還重要嘛
聖光鐵騎 wrote:
如果警察光憑你的長相舉止~
就說你的車是失竊車~
你做何感想~
而且硬要帶回派出所裡詢問~
這過程不合理~
他可以利用無線電或手機連絡所裡同仁用電腦查詢~
聖光鐵騎 wrote:
我在此重申~
警察盤查人民要有事由吧~
沒有事由就是擾民~
況且我沒有說警察不能盤查他~
而是警察盤查他的事由太糟糕~
警察大可就當事者查看跑車的過程當作盤查的依據~
而不是跟當事者說他的腳踏車可能是失竊車(贓車)~
試問各位大大~
哪位可以一眼就辦視出失竊車輛~
尤其是腳踏車~
所以我個人認為這個事由太瞎了~
至於當事者因未帶身分證且態度不佳而被帶回警局~
這部分可說活該也可以說不應該~
就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
這部分要爭執的話沒完沒了~
至於線上無線電查詢只是一種方法~
無線電回報查詢跟帶回警局查詢都是用同一個系統做查詢~
並不會因為警察將當事者帶回警局就查到特別多東西~
若當事者如果有心報假的身分證唬攏警察~
帶回警局就不會報假的來唬攏嗎~
萬一報到被通緝的朋友不就糗大了~
那如果當事者真的是無辜的~
是不是要在半夜叫家人帶身分證件到警局領回~
這篇我不會在回覆了~
有興趣就去報考警察特考或是警察專科學校~
等當上了基層員警再來告訴大家你會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