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酒駕的刑責 才比較實際吧!只要酒駕 身旁朋友當天陪喝的同桌都受罰 看看今年 酒駕 又撞死幾個 又害了幾個家庭腦包去弄腳踏車 戴安全帽 是好意沒錯 但是酒駕的事情 怎都不敢面對只想要開發新條例 賺好康
naposin wrote:堂堂立委大人, 花了這麼多精力選你們出來別再搞這些小動作了拼經濟啦 拼經濟啦 拼經濟啦 拼經濟啦 再說,小心他們繼續灑麵粉。單車啊,說危險也是危險。上個月,應該是騎百K之後回市區,精神不濟..路邊停一台垃圾車,繞了過去,在垃圾車的陰影之下,沒想到,一個國高中生,身穿深色衣服沒有車燈...逆向而來。還不閃開...還是我這個順向的閃他幸好精神不濟之下...還保留一滴滴....閃得過去他們這種,就算戴安全帽,也沒啥用。
jcchiou wrote:立法前37%的人戴安全帽, 立法後>82%)還有人在提澳洲, ...(恕刪) 我看不太懂,82%的意思,但看曲線,落在在25%。37%-25%=12%12% x 事故總人數的=減少頭部受傷人數減少頭部受傷人數 就是 節省的醫療社福費用 就是 減少的破碎家庭與個人悲劇 就是 增加的國家經濟活動。簡單說,就是帥氣重要還是上面重要。附加:台灣交通又與澳洲不同,是更糟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