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因單車受傷率的提高進而又限制單車騎士
如禁騎紅磚道(人行道) 原因是會撞傷人
當單車騎在如虎口的馬路上
卻是弱勢
不改善道路,不注重單車騎士的路權,不教育開車及騎機車的駕駛行為(因為這是大眾人口)
所以只好強制要求單車騎士要袋安全帽,改天說不定又說警示燈面積過小無法使後方駕駛注意
這樣會不要穿反光背心阿
但政府或是摔過車的市長
是否有體會過
當自行車其在馬路上
一方面要注意左右車輛的逼車
及公車路計程車的邊停靠的危險
更要注意閃地上的人孔蓋及坑坑洞洞
反而要求單車騎士攜帶安全護具來減少事故數字
這樣子對嗎
但這多半於發生在大台北地區
南到南部的鄉下也要帶嗎
拜託有鄉下的路
大條卻又沒車這要帶嗎
請在位者想想
您有其過單車上路嗎
不要只看數字
而不從艮本解決
難道要騎單車也要穿重車專用的服裝嗎
M4-PMC wrote:
1.機車可以在瞬間加速到可以撞死人的速度 所以儘管他速度保持在15公里以下
卻不能保證會不會一轉念 油門一催 時速高過60公里
2.汽車亦同!
如果汽機車出廠時就設計成無法把時速加到會撞死人的高速 (例如最高速就是 15 20公里)
當初就不會立這個法!!!
這樣 會不會很難理解?
還是你要說那個阿婆可以轉念起身抽車 瞬間跑出50公里的佳績?
不要跟我說阿婆騎機車一樣慢 為何還是要戴安全帽!?
我剛說了~因為機動車輛可以僅靠油門瞬間加速到高速...
...(恕刪)
我不懂機車強制戴安全帽與開車強制繫安全帶等保護駕駛人之立法,
與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之保護駕駛人之立法有何不同?
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如被撞與交通工具本身速度有關嗎?
騎低速就不會被撞嗎?
還有人將行人拿出來比較,
行人是走在馬路上嗎?
拿騎在馬路上之單車騎士與走行人專用道之行人比較有風馬牛不相及之荒謬。
當然有人說我就是不愛惜我自身生命,
政府及立委為何要干涉我的不愛惜自己生命的自由,
因為你的醫療是用全民健保,
如果立法沒戴安全帽而受傷,
視為自殘,
健保不給付,
家屬可以不用幫忙給付醫藥費,
我想應該就沒人敢反對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
taichung kan wrote:
還有人將行人拿出來比較,
行人是走在馬路上嗎?
拿騎在馬路上之單車騎士與走行人專用道之行人比較有風馬牛不相及之荒謬。
先回答你這個問題
是的!!! 行人就是走在馬路上!!!
不知道大大是哪邊的車友? 我先假設是 台北市的好了.
請問大大 要上風櫃嘴 過了楓林橋 行人專用道在哪裡?
還是說 登山客 從故宮路一路走人行道 到了楓林橋 就只能望路興嘆而折返?
就以全國首善之區的台北市來說 8米以下的巷弄 有人行道的 有10%嗎?
台北市都這樣了 何況其他鄉鎮市? 小弟家境不太好 只能住公寓無電梯的房子
公寓門一關上 一邁開步伐 就是踩在馬路上!
而門口這小小巷弄 除了火車 貨櫃車 公車 以外 幾乎什麼車都會經過~
那我....該怎麼辦?此時 沒有人行道可以走的我 是否依然讓你有風馬牛不相及之荒謬感?
taichung kan wrote:
我不懂機車強制戴安全帽與開車強制繫安全帶等保護駕駛人之立法,
與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之保護駕駛人之立法有何不同?
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如被撞與交通工具本身速度有關嗎?
騎低速就不會被撞嗎?
這個部分 換個說法 我不懂騎自行車強制戴安全帽與,
與強制行人戴安全帽之保護用路人之立法有何不同?
強制行人戴安全帽如被撞與人行道鋪設不足無關嗎?
行人就一定有人行道可以走嗎?
這樣的說法 不知道是否又會引起大大有風馬牛不相及之荒謬感?
在這大樓裡 我要表達的是 立法及行政機關在立法強制之前
有太多的事該做 可以做!如同人行道 路面品質....等等
taichung kan wrote:
當然有人說我就是不愛惜我自身生命,
政府及立委為何要干涉我的不愛惜自己生命的自由,
因為你的醫療是用全民健保,
如果立法沒戴安全帽而受傷,
視為自殘,
健保不給付,
家屬可以不用幫忙給付醫藥費,
我想應該就沒人敢反對強制騎單車戴安全帽)
又是醫療資源...大大強調的紅字部分
你怎麼確定我是用全民健保? (哈哈 好啦!我是啦!不過這樣的說法 容易留話柄喔.)
如果我不是用全民健保 我都自費 是否代表我連騎機車都可以不戴安全帽?
要談健保資源 那麼國家該先去做的就更多了
例如 應該要立法強制 任何道路的完工驗收
一律比照日本之標準!(這大家應該都同意)
或者是 因為公路車 速度快 沒避震器 手腕容易麻 手腕關節(共有13塊骨頭)容易受傷
為了避免浪費 全民健保資源 應該立法強制無避震器之自行車(例如公路車) 不得上路!
這一條 是否更接近大大的說法?
又要再說一次 (很無奈)
戴安全帽很好 我也有戴 可是這種事 不該立法限制以及強制!!!
因為這是自由的範疇 不應該是立法強制強迫我戴 而是該教育我 引導我 讓我自己想戴!!
這棟樓說了這麼多. 反覆了這麼多: 戴安全帽很好!! 但是不該立法來強制!!
但是還是有人不懂? 不知道是真不懂還是那種自以為是的正義感作祟?
看過那種資源回收的阿婆嗎? 頂著大太陽. 騎著破得可以的腳踏車. 後面載了一堆
比人還高的紙箱. 帶著破斗笠......你還忍心強制要他換安全帽? OK!你良心好. 送了
一頂安全帽和遮太陽的帥氣風鏡給他......你要他用幾年? 戴了頂過期已久的安全帽.
真的會比較安全嗎? 還是說只是安撫了那一些人"自以為是的正義感"?
腳踏車對於大家有很多用途. 有人拿它比賽. 有人拿它代步
有人拿它休閒玩樂當然有人拿它謀生. 這裡所說的:安全帽很好.
但是適才適所才是倡導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