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uang1010 wrote:
見死不救,在法律上其實還有一個罪,就是遺棄罪~ 所以不救一樣是犯法~...(恕刪)
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保證人地位:「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通說認為保證人地位的類型有以下數端:法令之規定、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最近親屬關係)、自願承擔義務、危險共同體、危險前行為、危險源監督、場所管理者。
見死不救除了良心譴責外,不見得有法律上的責任;一旦碰了傷者就算是「自願承擔義務」的保證人地位,必須為後續的結果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