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法律已經改成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不算肇事逃逸,這是一個我很不能了解的邏輯,所以有人撞了別人的車,就溜,反正抓到就是賠錢罷了,很有漏洞的法律。(這是我自已上法庭提告的經驗)所以目前看來,最好的方法1。調錄影帶。2。告他毀損及傷害未遂,(因為沒人受傷告肇事逃逸很難成立)3。上法庭時,檢方會問你認為對方是否故意,( 你若回答不知道或應該不是,那就不是刑事,法院不辦,那就會被送到調解庭,最後又是賠錢了事) ,所以你就說是故意毀損和傷害未遂,( 理由是不小心的話應該會停下來察看,撞了就跑明顯是蓄意傷害及毀損 ) ,若成立了,他就有前科。4。若你以上的過程順利,對方早就挫著等了,要他賠錢道歉都簡單多了。5。檢方和法官若認同他是蓄意,或是認為他不該逃逸就會繼續辦,法官會問你,若是他賠償,你還要繼續告嗎?若回答是,有可能最後他會有前科,若你回答賠了就不告,那麼法官會讓你們當庭合解,要對方賠錢,法官為証,有法律效力。以上若有錯誤請指正,給大家作參考。
現在騎卡打車出門都這麼危險嗎?!!?想到那天被公車撞升天的婦人.....但.....現在的人遇上事情了都習慣"逃"嗎?!?!所以各個路口才須要那麼多支監視器......別人不仁.....我們也不義了!!去報案吧~~不能姑息這些不負責的人....
跟我一樣,不過我的車比版主的車損傷嚴重...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091575&last=12500692幸好有找波麗士大人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