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3751 wrote:
態度、態度、還是態度。...(恕刪)
我比較贊成這位老兄的看法,是態度問題。
我想單車跟行人之間,逐步在形成一種約定的默契,但目前還沒有形成。可能還要很長的時間。
其它朋友說的,都有理啊!但真要爭辯起來,會變成公婆都有理。
舉個例子,我不是要爭哦!
上面有其它老兄說,行人路權最大,哈!這就錯了。在20年前,台灣第一個判例出來,行人闖馬路,被公車撞死,後來公車無罪之後,行人路權不是最大哦!
若真要吵,那單車騎士可以再吵下去,明明可以騎人行道,你叫它去騎馬路,出事你要負責嗎?永遠吵不完啊!
但是,我卻尊重「互相尊重」這想法,因為我尊重生命,生命最大。
但我也都知道,世上永遠有不同的人,永遠不會想法一致,永遠有人會闖紅燈,有人有人會製造各種危險。
所以我一直教育家裡的小朋友,騎車時永遠會有人闖出來,永遠會有各種狀況,永遠要小心,有人亂來也不要去生氣,因為一定會有亂騎的人,這時候要保護自己及對方,才是最重要的。
當你接受「亂」的現象存在,你就有更多能力去避開很多危險。
一些小小想法,跟各位分享。




. 大家如果都可以尊重他人該有的路權 . 那麼就會多加禮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