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哪個分局的承辦員警說的阿????
(侵占)告訴乃論之罪
(竊盜)公訴罪
如果警察想要省事的話,大大你認為他會說什麼。
侵占可以用民法來處理,竊盜一定要用刑法.

民法不告沒事,可以私下合解.刑法一定有事,就算達成和解只能減輕刑則.

在來講難聽點.
民法吃案被抓包只有處理警察有事.刑法吃案是連帶上級有事.
感謝版上大大
警察先生主動打來說 改成竊盜案受理
不知道是看了監視器有證據了還是...
希望單車能回來吧 雖然已經有了最壞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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