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太懂 , 是因為跑到快速道路被開單嗎 ? 還是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 109.5K那邊不可以騎腳踏車 ?

(七月環島騎腳踏車還打算走台61)
看來警察先生要好好練練字了!
這是我看過字跡最醜的罰單了.
現在不是都有PDA式罰單印表
機.幹嘛不用自曝其短.
我也是很好奇,到底罸了多少?
如走慢車道,在台61會被罸嗎?
gary0408 wrote:
可是現在不是還在宣導...(恕刪)

是啊,我也聽說是這樣耶,宣導期不罰吧?不過還是很感謝您對國家的貢獻呢。
那隻警察開錯了,第33條第4項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3項才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不妨申訴看看。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
快速道路一般機車都不能走了,自行車當然會被罰
carcorps wrote:
那隻警察開錯了,第33條第4項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3項才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不妨申訴看看。


價錢都一樣!


61線是快速道路
如上一位所說的機車都不能上了
何況是 踢美
而且那是早死的行為~
小的比較好奇...

如果不繳會怎樣?? 會被抓去關嗎?

又不像汽機車罰單不繳就不能辦理換照買賣等等
欠公庫的錢不給,最嚴重情況,是被政府請去每天免費吃三頓並供宿。也就是「管收」啦!
前股市名人黃任中,就被讀去「管吃管住」過。但通常要欠很大金額,才能享有這種優待。
窮人怕罰錢,富人怕被關。如果是窮人一族的話,可以靠慮等著讓政府「管吃管住」一陣子。但可能要排很久才輪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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